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成立于1993年,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为00847407-5,机关非法人为杨超,单位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园区。
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负责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故处理、摩托车驾驶证办理、小轿车及摩托车的入户等业务工作等。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29人, 其中:政法机关人员27人。工勤人员2人。 截止2016年12月 31日止在职职工人数110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29人。其他人员81人 。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剑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市局交警支队、县局的工作目标,务实进取、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努力作为,交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先后被市政府表彰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先进集体,被市上表彰为交通管理目标绩效考核、事故预防、创新工作等12个先进集体;全市首批“廉洁细胞”示范单位顺利通过验收并授牌;安全生产等12个专项工作被县委县政府大力表彰,交警“赴宴”治酒驾创新工作受到市县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并召开了现场会进行推广交流,并作为全市唯一创新项目入围全国公安机关创新大赛;全队有15名民辅警、先后30余次受到市县各级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立功嘉奖、通报表彰。
一、以队伍管理为主线,抓班子带队伍,队伍发展总体稳定向好。今年,大队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廉洁细胞单位创建为契机,从严管理民辅警队伍,严格执行纪律禁令,加强队伍职业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班子建设上,大队始终将班子建设置于队伍管理的首要位置,班子成员主动学习,率先垂范,带头表率,树立标杆,敢于对队伍中的问题和不良现象动真碰硬,这是我队近年来一直沿用的管理方式。大队班子思想统一,精诚团结,坚持民主决议重大事项,制定了适合队伍管理的各项制度,如“末位淘汰和零容忍制”等;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落实了AB岗制度,各负其责,与中队实行捆绑“结对子”考核,有力推进了各项工作开展。在内强素质上,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交警支队、战训支队10名经验丰富的教官,开展了警务技能、执法办案、事故预防、交通秩序管理等集中性“大练兵”培训活动4次、培训100人次,派出学习组到成都、乐山、江油等地考察学习景区旅游交通管理,同时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内部轮岗、跟班训练15人,落实每周1次、每月2次交管业务、政治学习制度,并将教育训练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通过系列培训,民辅警的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升,达到了“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在职业管理上,加强过程监管和精细化管理,抓小、抓细、抓公平公正,逗硬考核结果运用,奖优罚劣,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从小处抓起,从细微抓起,加强队伍日常养成教育,达到了“做得到日常养成,经得起督查暗访”的效果。严格执行各项禁令法规,严格人、财、物、车的管理,今年7月,大队作为全市首批廉洁细胞单位顺利通过验收、授牌;大队加强交心谈心活动,了解民辅警的困难,对其本人及其家属生病住院看望慰问,落实公休、调休制度,最大限度的从优待警,使全队产生了凝聚力、增强了归属感。在规范执法上,深入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治理,严格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落实专人每天对接处警、案事件进行逐一回访、挂网通报,同时依托省厅10630110短信平台,对接处警、案件办理等进行日常动态测评,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今年来,截至目前,共共办理刑事案件65件,移诉60人,取保候审63人,逮捕4人,刑事拘留11人,追逃12人,执法办案工作中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今年8月,我队代表全市交警系统参加了“剑阁交警服务剑门关旅游”全国执法直播月活动,对交警执法过程进行全程直播,大力展示了剑阁公安交警的良好职业形象,同时对剑门关景区进行了大力宣传报道,受到了省公安厅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肯定、广大网民的点评点赞。
二、以综合整治为契机,狠抓事故预防,交通安全大局平稳可控。今年来,大队以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为契机,狠抓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扎实开展春运、酒驾整治、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交通违法行动查处等12个专项行动,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2016年,全县共发生交通事故2765起,死亡事故53起、死亡59人,伤人事故699起、受伤792人,经济损失376万余元,特别是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四项指数(除事故起数外)其余均下降,死亡事故及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2%,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在源头监管上,对客车、危化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逐一建立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同步录入监控平台、安装GPS进行动态跟踪管控。对重点车辆驾驶员实行定期培训、学习(每月一次),严格违章记分,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客货运企业、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督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帮助其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在货车双超治理上,加强部门、警种联动协作和源头企业巡查监管,形成了“一站式”查处机制,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全县共投入使用3个固定治超站,签订责任承诺书2100余份,检查货车5000余台次,卸货40台近660余吨,查处超载超限24起,非法改拼装293起,抄告48起,较好的完成了国家五部委下达的治超工作。在农村道路管理上,我队积极向政府呈报全县交通管理规划,积极争取支持与重视,落实了乡镇交通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牵头制定和落实了具体考核方案并强力推进。依托全县57个乡镇交管站、526个交通劝导点、800余名劝导员,定期组织交管站开展业务培训,督促其履行健全台账、宣传教育、违法劝导和路面巡查“四大职责”,有效减少了农村道路漏管失控。加大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的整治和查处,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8.13万余起(其中非现场处罚30993起,现场处罚50313起),其中酒驾242起(含醉驾37起),无证驾驶797起,客车超员44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3万余起,行政拘留159人,交通违法查处总量、人均查处数均在全市排名前列。在提升安防能力上,联合交通部门对需建设路侧护栏的36条主要路段进行排查,列出了建设规划并报县政府,2013年来共建设700余公里路侧护栏;每月梳理国、省、县级道路安全隐患并建立台账,每季度向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上报,截至目前共上报、整治各类交通安全隐患140余处,安装各类道路标志标牌3000余个、警示提示牌400余块、太阳能频闪灯40余个、凸面镜30余面,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能力大力提升。
三、以紧扣发展为中心,树立大局观念,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提升。大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主动转变就交通管交通的思想观念,自觉优化交通环境,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交通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切实将交通管理融入到经济发展中去谋划、去实施、去推进。在服务旅游经济上,目前,剑门关旅游经济已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产业。今年春节、十一黄金周等大型节假日期间,全体交警放弃休息,坚守岗位,艰辛付出,连续奋战在交通安保一线,确保了景区道路交通井然有序、安全畅通,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拥堵,未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未发生一起群众投诉、媒体炒作事件。特别是今年十一黄金周,实施了以“单向环线通行”为核心的景区交通保畅方案,取得了圆满成功。同时,在服务全县旅游经济发展中,实践了“一名交警就是一个路标、一名交警就是一个导游、一名交警就是一处风景”的旅游交通警务,在保剑门关畅通的同时树立了良好的职业形象,得到了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和重要批示,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各级官方微博等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大力点赞,为剑门关景区成为全省唯一上榜国家旅游局“红榜”——“旅游市场秩序最佳景区”作出了较大贡献。在服务重点项目上,对外来投资并对当地经济有巨大拉动作用的企业、个体开展主动上门办理交管业务,对重点项目开工、竣工典礼、现场会实施交通安保近100次,帮助施工工地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15次、48处隐患。特别是今年7月抽调24名警力昼夜坚守、疏堵保畅,确保了西成客专、下普路改扩建项目等重点工程的顺利施工,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四、以创新管理为驱动,提炼巩固经验,交管创新能力大力增强。今年来,大队一班人始终拓展思路,主动探索,在已取得创新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巩固交警“赴宴”治酒驾工作,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县上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为组长、15个县级部门、企业为成员的治酒驾领导小组,县两办印发了《剑阁县酒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任务和工作措施,实施中部门群策群力、联动配合、齐抓共管。目前,该项工作已上升为党政工程、民生工程实施,形成了“政府领导、公安主抓、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治酒驾工作机制。今年7月,在全市公安交管特色亮点现场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和大力推广,该创新项目已得到公安部、省厅、市局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全市唯一入围全国公安机关创新工作大赛的项目。目前,正处于公安部评审阶段。通过创新,进一步转变了交通管理模式,夯实了事故预防基础,极大的提高了交通管理成效。
五、以民意警务为导向,主动为民服务,警民关系得到大力增进。大队坚持民生优先,深入开展民意警务,主动落实交通管理服务措施,使警民关系进一步增进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在便民服务上,继续落实“车管业务下乡”、“一站式办理”等措施,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方便了全县群众办理车驾管理业务。今年来,共开展下乡活动12次,受理摩托车驾驶人考试3700余人,补换驾驶证8000余本,注册、检验摩托车7500余辆,带牌销售摩托车1400辆,一站式服务9000余人次,邮政代办2000余件。在精准扶贫上,实施全警帮扶的措施,扎实开展脱贫攻坚行动。今年来共帮扶困难群众50家,走访200余人次,制定帮扶计划71条,送去各类物资价值3万余元;协调县交通运输局投资200余万元修建剑门关镇剑城村村组道路6.4公里,协调移动公司安装信号树2座,5个村组全部安装“村村通”广播,引进外来投资发展农林种植业,帮扶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在群众满意度上,以社会化综合评价工作为抓手,深化警务公开,向广大群众宣传公安交管措施及成效,提高群众认同感、参与度和支持度。每月定期向“两委员一代表”及辖区群众通过短信等方式报告交管工作,进一步加快意见、提案办理,认真听取意见并整改落实。进一步改进窗口服务,优化工作流程,规范言行举止,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树立了交警的良好形象。在优化出行秩序上,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景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共查处面包车、公交车、出租车等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3300余起;协调普安镇政府在老城区投资30余万元安装了9套违停抓拍系统,对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抓拍,普安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同时加强农村乡镇“赶场天”、重要节假日期间交通秩序整治,群众出行的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善,张世忠县长等领导就整治工作作出了高度肯定和重要批示。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财政预算一级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单位本年收入合计102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5.37万元,占71 %;其他收入295万元,占29 %。
2016年本单位本年支出合计102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37万元,占67 %;项目支出335万元,占3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20.3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0.02万元,增长36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5.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4.97万元,下降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5.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50.88万元,占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5万元,占7%;医疗卫生支出13.04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8.5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0212道路交通管理:2016年决算数为650.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2.9元,完成预算100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0.5元,完成预算100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3.0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016年决算书为8.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5.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4.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6.36万元、津贴补贴149.34万元、伙食补助费44.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9.2万元、抚恤金20.05万元、住房公积金8.5万元。
公用经费120.4万元,主要包括:手续费0.08万元、水费1.67万元、电费12.25万元、邮电费1.15万元、公务接待费1.49万元、被装购置费21.28万元、工会经费0.57万元、福利费1.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9.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9.49万元,增长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6万元,增长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万元,增长14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8.28万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9万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8.28万元,其中: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8.2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4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248人,共计支出1.4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4万元,比2015年增加57.2万元,增长9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公有车辆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勤执法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xls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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