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清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分类指导建设特色乡村的建议》(第1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我县特色乡村建设的关心。按照《广元市“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实施方案》(广委办函〔2020〕59号)要求,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彰显特色、留住乡愁、分类指导、分层建设,农民主体、共建共亨,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原则,以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为主攻方向,扎实抓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
我县在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过程中,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乡村振兴第一仗,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注重保护、留住乡愁,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基本原则,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4+2”六大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居民素养提升。在此过程中,将以下几方面建议有效融合到我县特色乡村建设之中。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村庄,实行分区分类差别化推进策略。今年,县国土资源局针对剑门关镇双旗村区位优势,结合村域国土空间、自然生态保护、耕地与永久农田保护、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等因素编制完成双旗村村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规划。下一步将在全县村庄逐步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编制,为村庄建设提供规划依据。
二是注重保护与开发。结合全县传统村落发展现状,本着保护与开发并重、传承传统村落文化特色的原则,编制了秀钟乡青岭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店子镇联盟村保护规划、剑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规划,规划对传统村落和历史乡土建筑的保护提出明确要求,严禁随意拆除、改建等,并对历史乡土建筑的保护提出指导性意见。按照“一树一人、一树一策、一树一档”保护要求,统一信息采集、统一建档入库、统一分级认定、统一编号制牌,全面完成古柏保护工作,并聘请专业公司按照“一树一策”的原则制定了116株濒危古柏救治方案。
三是突出“农村”特色。县住建局已按照川北民居风格风貌,采用“功能合理、主题鲜明、文化厚重”的设计手法,运用青瓦、粉墙、坡屋顶、穿梁斗拱的建筑结构,于2018年编制了农房建设户型图集,供农户建设房屋时选择,有效对农房风格风貌进行管控,引导农房建设风貌。根据《四川省县域新村总体规划编制办法》,编制了《四川省剑阁县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
四是激活乡村活力。紧盯制约农村发展矛盾的主要方向,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持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开展以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社等为重点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提升其引领、示范、带动能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极完善融资抵押和农产品价格保险制度。
截至目前,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目标任务,农村生活环境大大改善,农民幸福感、获得感大大增强。全县212个村庄已达宜居乡村建设标准,下寺镇峰垭村等42个村庄命名为“省级四好村”称号。
(联系人:王继发;联系电话:18080730275)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