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28    浏览量:1433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⑵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⑷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⑸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⑹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围绕“三大主战场”,紧扣镇情实际,重点在调整产业结构、紧抓扶贫机遇、夯实民生基础、提升集镇品味,发展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招,谋成效,取得了经济建设稳步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显著成效。

2017年主要工作作法及成效

1、抓班子、带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任务清单,量化考核到人到事,做到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具体抓、班子成员协作抓、支部书记亲自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切实强化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在干部考核管理上、机关内务管理上、村级财务管理上从严要求,把规矩树立起来,把纪律严起来,切实扭转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激情不高的不良风气;三是切实强化正风肃纪,深入开展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5件,纪律处分5人,组织调整3人,让全镇干部深受教育;四是采取组织措施,强力选拔使用年轻干部、培养后备干部,新发展党员5人,入党积极分子23人,每村配备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全面顺利完成“村两委”换届工作,呈现风清气正、民主公开的政治生态。

2、脱贫攻坚有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

始终围绕脱贫攻坚作为工作中心。一是深入开展”回头看”,按照“应进尽进、应退尽退”,清退98户232人,新进67户185人,做到对象精准100%;二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完成79 户 237人脱贫任务;三是发放小额扶贫贷款  145户501.3万元,开展雨露计划惠及13人9750元;全面落实医疗、教育扶贫任务;四是抢抓脱贫政策机遇,进一步完善农村、农业基础建设,2017年投61.53万元完成凤凰、大凉、茶垭、九龙四个村1500人的安全饮水工程;投资 32.93万元实施凤凰3口山坪塘改造;投资194.3万元完成大凉通村水泥路6.7公里道路硬化;投资30万元完成大凉组1.5公里入户路建设;投资70万元完成2.3公里田间道路硬化;投资45万元完成茶垭1.5公里组道硬化;投资48万元完成九龙2公里组道路;投资16万元完成新生1公里组道路;投资160万元完成凤凰9.8公里组道路硬化;2.3公里泥碎路修建;投资50万元新建240平方凤凰村委会;投资500万元对大凉、茶垭、文林、新生进行低电压改造;文林村在建工程全面完成审计验收;建立三处电商服务站,完成8户20人易地搬迁,争取410万元完成225户C、D级危房改造任务。大大改观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按照一村一社的原则,建好集体经济,壮大集体收入。在完善已有的凤凰村藤椒合作社和凤凰村海椒合作社的基础上,新建荷藕种植合作社1个,贫困户以土地入股合作社统一经营的形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已入账34562.14元,人均17.19元。文林村已入账40380元,人均21.19元。并依托瑞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抓好农产品对接市场的服务体系,切实破解农产品种易、卖难的难题。

3、优化产业结构,农村增收产业亮点纷呈

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强力推进全镇主导产业生产实行标准化、规模化、科学化。一是大力调整全镇种植产业布局,新建产业园2个,微田园510个,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补植核桃2.2万株,巩固5000亩优质核桃基地,完成8858株品种改良嫁接任务;全力管护1000亩藤椒,长势良好;种植1000亩海椒,亩产均值达3500元;新发展丹参1000亩,成效明显;发展羊肚菌40亩、藕鱼养殖80亩。二是培养殖大户15户,全年生猪出栏24561头,土鸡出西半球40万只,山羊7325只,肉牛985头,肉兔7625只;三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进龙头企业4家,发展专合社11个,家庭农场12家,培育种养大户22家,申报创业扶贫基地2处,创业扶贫示范户6户,种粮大户2户,肉牛补贴6户,预计40余万元。四是落实惠农政策,发放退耕还林等补贴140万元;地力补贴110万元,整修病患沼气池30口,积极组织旱灾申报,全年农业保险收取13.38万元,理赔款48.9万元。

4、加强集镇建设,完善服务功能配套

滨江花园完成周边配套,业主基本入住,引资3000万元对老政府进行商品房开发,龙居御苑正式开工,争取资金110万元,对集镇四个居民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新建污水管网1754米,化粪池3口,排水沟294米;整合资金25万元完成牲畜市场硬化及部分街面整治,争取资金16万元,建垃圾房9个,购买城管车1辆;投资15万元,对集镇城乡环境、垃圾填埋场、泄洪管道进行综合整治;整合资金10万元对政府周边管网完善及土石方回填,投入资金10万元对凤凰堰饮用水源进行安全整治。关停水源地养殖场5家,治理排污口6处,切实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及环保督察工作任务。着力推进城镇旧房改造,增设部分环卫设施,及时维修维护场镇路灯;争取资金25万元,新建标准化会议室、维修电影院和日间照料中心;投资20万元对敬老院进行维修改造及功能配套;实施雪亮工程,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20个。全面完成滨河路征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全面启动兴业花园遗留问题处置工作。

5、统筹推进,社会事业成效显著

⑴大力发展工贸企业。新规划返乡创业园1处,发展巩固微型企业10个,提供就业岗位134人,总产值8780万元;引资1000万元对永发机砖厂进行技改升级;全面完成招商引资6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任务。

⑵全面推进社会事业持续均衡发展。完成民政低保、五保、特困人员、三无人员清理整顿工作,整顿后全镇农村五保19人,农村低保640户1153人,城镇低保162户197人,三无人员23人,孤儿2人;完成老龄保险1321人;严格执行惠民资金兑付政策,全年发放救助资金292.4万元;新增有线电视300余户;报送新闻稿件51条,开办广播自办节目135篇;开展大型文化活动5次;农家书屋、文化广场全天候免费开放,放映电影80余场次;全面完成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等统计任务;义务均衡教育顺利达标,开展大学新生座谈会,发放奖励资金0.8万元,尊师重教氛围愈加浓厚;规范打造标准化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环境进一步改善,计划生育率达100%,发放独生子女奖励327户,新增奖励对象13人,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扶助5人;完成适龄劳动力登记5236人,开发公益性岗位30人,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工作切实加强。

⑶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维护社会和谐、健康、稳定发展。每村落实1名安监员,开展12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实七项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巩固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成果,加强市场秩序管理,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8件,罚没入库10万元;深入开展“七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法治乡镇创建任务,大力开展镇综治中心、信访室、司法所、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认真落实信访包案责任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处理违反治安管理人员60人,移送民事案件13人,稳控信访重点人员16人,取得显著成效,荣获党的十九大维稳先进工作集体。国防征兵、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老促会、关心下一代、金融、保险、供销等社会事业均得到提升发展。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75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2.53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34.04万元,减少4.52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减少。

2017年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80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58万元,占69.71 %;项目支出284.95万元,占32.29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99.96万元,增长14.0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52.53万元,支出总计809.5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4.04万元,减少4.52%;支出总计809.53万元,增长14.0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96万元,增加14.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32万元,占43.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91万元,占6.77 %;医疗卫生支出20.34万元,占2.7 %;住房保障支出14.42万元,占1.92%;农林水支出314.8万,占 41.83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2010104人大会议: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108代表工作: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222.90万元,完成预算1000%;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44.92万元,完成预算226%;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为32万元,超预算100%;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23.76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支出决算为19.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2.28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6电影: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44.40元,完成预算100%;2080805义务兵优待:支出决算为6.51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8.2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0.79万元,完成预算100%;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99其他扶贫扶支出:支出决算为20.38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决算为160.63万元,完成预算100%。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08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2.21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4.4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4.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7.96万、津贴补贴101.87万、奖金5.34万、伙食补助费0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4万、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26万、生活补助129.55万、住房公积金14.42万、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
  公用经费62.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12万、印刷费5.96万、水费1.48万、电费3.48万、邮电费5.27万、差旅费8.34万、维修(护)费0万、会议费0万、培训费0万、公务接待费0万、劳务费0万、工会经费0.96万、福利费2.4万、其他交通费1.77万、办公设备购置0万。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预算10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2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3批次,13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0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04万元,增长0.007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78万元,比2016年减少32.99万元,减少4.4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明确性(5分)


合理性(5分)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目标管理(5分)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决算公开(2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人才培养(5分)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合理性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使用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完成成本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06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2010607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纠纷。

12.农林水支出.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除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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