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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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简称《条例》)和《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剑府办发〔2019〕21号))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剑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沙溪坝30米大街,邮编:628317,联系电话:0839-660158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供销联社认真按照《条例》和《通知》的要求,提高工作效能,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一)主动公开。2019年,县供销联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件(其中通知公告2条,工作动态3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县供销联社未收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积极参与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维护,积极谋划新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我社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积极督促责任股室按进度完成政务公开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供销联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平台、公开形式、信息发布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单一,缺乏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思考和勇于创新;二是政务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门户网站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错字漏字等现象;三是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不完全,发布内容混杂,不易查找。

改进措施为: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室外LED大屏、政务微博等平台,用图片、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形式,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的接受度;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由编辑信息工作人员初审,股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审发,重大信息由主要领导审发;三是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新增党建、机关建设、废弃农膜等业务工作栏目,设置多栏目,使群众便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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