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办函〔20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由于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变化及部分领导工作变动,县政府决定对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县级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对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整后的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母 东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召 集 人:王剑平 县经信局局长
冯剑南 县安监局局长
王凯业 县公安局专职党委副书记
成 员:赵明远 县经信局工会主席
蒲永章 县监察局副局长
王怀雄 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左丰舟 县环保局副局长
王成金 县质监局副局长
李 林 县国土局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李 元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廷革 县安监局副局长
母向虔 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韩仕超 县工商局副局长
杨晓峰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由王凯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晓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部门职责
县经信局:负责全县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油气管道安全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
县综治办:将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综合管理重要内容,加强企地联建、联治、联防长效机制建设。
县质监局:负责输油气管道的安全监察和定期检验工作,加大对土炼油场点的查处力度。
县环保局:加强辖区输油气管道建设及运营单位环境监管,防止安全事故引发环境破坏事件。
县工商局:加强对各类涉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无照经营企业予以取缔,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县住建局:负责将管道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对其实施监管;严格审批已建成管道周边各建设项目的规划。
县国土局:依法查处无证、侵权等勘查开采油气资源的违法行为,取缔非法采油井点;严格已建成管道周边各建设项目的土地审批。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与石油企业的协调,及时整改公路、水路改扩建工程占压输油管道等问题。
县安监局:依法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牵头负责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县公安局:加强与省、市级联席会议的衔接、协调;加强对石油天然气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油气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油气违法犯罪活动。
县监察局: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不正确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工作不力的单位与个人坚决查处、严肃问责。
三、工作要求
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县级部门联席会议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我县境内输油气管道安全。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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