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4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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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发〔20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下寺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委,县级各部门:

  为切实抓好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机动车辆车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对村道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对急险路段立即整治,对需要限时整治的,落实好临时应急措施。县级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出车台帐,严厉禁止领导干部公车私驾。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农机、教育、运管、路政、养路段、海事等部门要在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运输企业、农村客运站、驾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各类运输车辆、船舶的安全技术状况;各运输企业驾驶员的持证上岗和学习培训落实情况;道路桥梁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渡口渡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校车及学生乘坐安全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限期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未整改的,不得开展春节期间运输业务。

  (一)道路运输

  1、严格查处超员超载、违法载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行驶、农用车载人和摩托车超载等违法行为。

  2、检查车辆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客运车辆是否足额购买法定保险,杜绝“病车”营运。

  3、检查客运企业和出租车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日常安保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检查从事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相关施工安保方案,是否设置相应的交通安全标志和养护安全设施;检查在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现场是否按规定安排专职人员,做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等情况。

  5、检查危险路段、危险桥梁等安全警示及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不具备客运车辆安全通行的乡村道路和凝冻道路,坚决禁止客运车辆通行。

  6、检查凝冻道路是否落实防冻、防滑措施。

(二)水上运输

1、检查码头、船舶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2、检查船舶技术性能情况。

3、检查农民自用船、打渔船非法载客情况。

4、检查救生衣配备使用情况。

5、检查重点水域的视频监视、重点码头驻站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11115215

三、检查方式

采取明查暗访方式进行。

四、检查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有效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责任,把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严防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检查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当前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抽派精干人员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三)各检查组、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检查发现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将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派出所要强化监管方式和手段,严格实行24小时路检路查。

(五)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六)县监察局、县督查室、县目标办要采取明查暗访方式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大检查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和措施不力的,要进行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部门对因监管不力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

  (七)各级各部门要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施救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八)各检查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道路交通专项检查总结于2011225日前报县安办。

五、检查分组

第一组: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农机局、县交警大队和运管抽人参加,检查原元山、开封、武连、下寺片区17个乡镇。

第二组: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农机局、县交警大队抽人参加,检查原公兴、白龙、合林、江口片区22个乡镇。

第三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农机局、农机抽人参加,检查原普安、城北、柳沟、剑门片区18个乡镇。

  第四组:由县教育局牵头,县交警大队抽人参加,检查全县校车及学生乘坐安全。

第五组:由路政所牵头,养路段抽人参加,组织开展全县辖区内的县道、省道、国道安全检查。

第六组:由县交通局牵头,县水务局、海事处抽人参加,对全县水上交通安全进行检查。

第七组:由县交通局牵头,交警、运管、广运集团、物流公司、出租车公司参加,对全县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

 

 

主题词:安全生产  道路交通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113日 印

(共印120份)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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