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的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剑(回剑)工作或定居管理办法。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工作全面有力推进
1.就业创业。全年实现城镇人员新增就业6007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6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6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4%以内。全县共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9个,共为13名高校毕业生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贴7.2万元,对9名实现创业的贫困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9万元;发放创业贷款 166笔,共计1300万元。库区移民劳动者实现有意愿参加培训800人,实现就业13638人。
2.就业扶贫。研究出台了《剑阁县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等6个2018年我县就业扶贫工作纲领性文件;按照“五清”标准,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库五名单”的更新和建立等基础性工作;全县乡镇、村广泛开展“就业扶贫暨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17场,提供就业岗位10500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约4万份。
2018年,全县共建立就业扶贫基地(车间)21个,兑现奖补资金130.2万元,直接带动吸纳贫困人口252人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扶贫示范村4个;贫困人口外出转移就业24370人;举办各类职业培训81期,共1836名贫困人口参加职业培训;召开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23场次,累计提供岗位3万余个;开发符合贫困劳动者公益性岗位827个,安置827名贫困劳动者就业;鼓励贫困户创业90人,兑现奖励资金90万元。
3.返乡创业。积极争创“全省返乡创业示范县”,做实全县12个返乡创业园区,全面清理梳理返乡创业项目库创业项目。2018年,全县累计实现返乡创业人员6624人。
4.保障企业用工。2018年,我县累计完成保障企业用工定向输送821人,占目标任务800人的102.6%;组织召开保障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18场;建立乡镇与企业劳务合作基地20个。
(二)社会保险事业稳步发展
2018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突破7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9526万元,职业年金5150万元(含退休中人记实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5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20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65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82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13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72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7000万元。
2018年,全县325个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参保人数17306名职工,其中在职11238人,离退休职工6068人;支付离退休职工养老金30716万元,离退休职工死亡丧葬抚恤金1100余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按时核实完成了全县1380名退休“中人”缴费数据。
2018年,为19673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3.93亿元,为191名死亡退休人员支付丧葬抚恤费817.89万元,为17955名离退休人员进行了待遇调整。
2018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 30.6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 106.22%。实现基金收入达 1.53 亿元,基金累计结余达 2.86亿元,保证了10.7万参保人员1158.92万元待遇领取的正常发放。2018年6月完成符合政府代缴条件贫困人员38368人代缴工作,代缴保费 383.68万元,2018年7月后,对困难群体实施动态管理,截止11月30日,我县困难群体政府代缴工作新增完成数为1970人,全年累计完成数为40338人,省社保局全民参保系统考核我县困难群体代缴工作完成率为100%,2018年全县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任务已全面完成。
2018年,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补偿322728人次,补偿777.24万元;住院补偿98992人次,补偿21214.59万元;特殊门诊补偿18324人次,补偿434.08万元。城镇职工住院补偿5870人次,补偿2934.20万元;特殊门诊补偿240人次,补偿198.20万元。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报帐30960人次,医药费总额11743.77万元,支付金额7706.48万元。
2018年,工伤保险参保1.65万人,补偿595.31万元。生育保险参保1.88万人,补偿541.94万元。失业保险参保15038人。累计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数599人(其中失地农民437人),累计发放失业保险总金额335.54万元(其中失地农民失业金 204.61万元);纳入失业动态监测企业41户;落实全县稳岗补贴政策完成申报30家企业,1803人,申报补贴637936万元;技能提升补贴发放6人。
(三)构建稳定和谐劳动关系
2018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2件,占去年同期案件的72.94%,案件总数有所下降,到期结案率100%;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处理劳动人事案件94件,全年不予受理16件。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02户,涉及职工人数2282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365余份,依法督促1户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接待劳动者来访36件(次),受理并立案调查3件,调解处理18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3件,涉及农民工313人,追讨农民工工资285.15万元。
(四)扎实开展人事人才工作
2018年,完成我县9000余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基础数据采集、入库编码、新平台运行测试工作;完成近1500卷事业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前期准备工作;整理现存档案数 25000余份,其中事业单位委托存放档案1500余份,个人委托存放档案 1000余 份,灵活就业人员和企业职工退休人员档案22500余份;接收档案 3000余 卷,转出档案 500余 卷,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6000 人次;剑阁籍高校毕业生回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到 200余 人。
2018年,组织3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人数8495人,资格审查通过8100人,入围面试(537)人。组织3场脱贫攻坚人才公开考核招聘考试,报名人数 770 人,资格审查通过720人,入围面试380人。组织3场教师、卫计人员考核招聘考试,公考招聘215人,报名人数 972 人,资格审查通过920 人,入围面试579人。
(五)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二是加强学习宣教,强化示范引领。通过会前说纪讲法倡德、“三会一课”、“周三两小时”集中夜学,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机关办公大楼打造“廉政文化走廊”,营造廉政氛围;办公楼一楼大厅宣传栏开设“作风纪律深化年”专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法治在我心中”主题征文、优秀作品展活动。
三是聚焦“关键少数”,促进知行合一。为12名科级领导干部专门制作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学思践悟知行录》,列出“应知应会清单”“对标对表正面清单”“对标对表负面清单”3类清单,同时具备记录履责举措、跟踪工作进度、撰写心得体会、总结实践经验、反馈问题整改等功能,
四是深化行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作风纪律巡查制度》等八项制度;年终成立作风效能评测领导小组,负责行风评议评测工作;调整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内审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六)持续发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职工医保历史缴费清理。2018年,县医保局组织人员集中清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历史缴费年限数据,共计清理单位159 家,6601人次,解决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合并以来人员不清、数据不明的问题。
2.老农保清理工作。全县参加老农保共22256人,参保金额共5172662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与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在已核实信息的人员中,已经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397人,转入个人账户余额105.81万元,办理正常退保或死亡退保4355人,返还个人账户余额208.36万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59个。
纳入人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剑阁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 剑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3. 剑阁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
4. 剑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5. 剑阁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873.5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55.79万元,下降11%。主要变动原因是
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873.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73.5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87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2.02万元,占64%;项目支出2101.47万元,占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73.5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55.79万元,下降11%。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3.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55.79万元,下降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3.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7万元,占0.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64.33万元,占78%;医疗卫生(类)支出155.20万元,占3%;农林水(类)支出1075万元,占18%;住房保障(类)支出78.26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873.50,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859.7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748.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956.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5.2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支出决算为1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72.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16.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5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万元,占100%。具体如下: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在我县召开全省劳动仲裁现场会。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就业招聘现场会、人才招考,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检查、全省劳动仲裁现场会,劳动用工监察,招商引资等。用餐费;17万。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资金得到充分合理的运用,完成了我局的预期目标,各项均达到预期水平。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没有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工作,2019年才开始。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
预算单位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执行数: | |||
其中-财政拨款: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
效益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人社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2018年没有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31万元,比2017年增加94.46万元,增长3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人社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事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011006:反映安置军队转业的业务支出。
10.社会补助和社会2080101行政运行指单位的基本支出。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补助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1。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降钙素原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转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转业年金。
12.抚恤208080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剑阁县人社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人社局是一级预算单位,下属5个二级局,59个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6、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的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人社局实有在编人员22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8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73.5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87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2.02万元,占64%;项目支出2101.47万元,占3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是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证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财务、公务购置使用、接待、会务、、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保证专款专用,专项预算管理项目严格按照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分配科学、分配及时等实施管理,实施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做到专款专用。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等次为“优”,部门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自评包括部门自评情况均按要求及时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针对评价报告中反应的问题,本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学习,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保障预算执行,专款专用;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支出保障了剑阁县人社局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执行上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的,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3.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扎实做好民生工作,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让群众满意、放心。
(二)存在问题
机关的支出管理项目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强化机关经费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项目支出按预算和工作进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
(三)改进建议
1.继续从严控制出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2018年XXX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情况(包括选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基础数据表等情况)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政策依据和政策完善,政策和需求的吻合程度分析),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包括绩效目标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管理的科学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的科学规范性)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资金使用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
三、存在主要问题
四、相关措施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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