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负责全县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受理报警求助,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整治治安突出问题,普及法律意识,震慑违法犯罪,教育转化群众和净化社会风气。做到以始终坚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大局,以建设“法治公安”为核心,以突出深化改革为动力。
二、单位概况
本单位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4164.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164.52万元。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4164.5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039.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零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内设部门、派出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内设部门、派出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4039.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内设部门、派出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
(二)医疗卫生支出88.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内设部门、派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36.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内设部门、派出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95万元,较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严控因公临时出国(境)规模,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34万元,公务接待268批次,共计2724人,主要用于接待调研、考察、交流等公务活动。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零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61辆,其中:轿车40辆、越野车15辆、其他车型6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61万元,用于保证机关、内设部门、派出单位执法执勤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45.89万元。
附表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附表二: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附表三:2015年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附表四:2015年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附表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附表六:2015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表七: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剑阁县公安局
2016年8月2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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