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
1、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2、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总编制42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参公编制0名,事业编制19名,事业工勤1人,行政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42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编制19名,事业工勤1人,行政工勤编制2名;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遗嘱人员5人。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支总预算9672626.8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85853.8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新增、单位项目支出等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9672626.8元,其中:上年结转2080216.48元,占21.5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92410.32元,占78.4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92410.32元,其中:基本支出7413690.32元,占76.65%;项目支出178720元,占23.3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72626.8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85853.8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2080216.4元,单位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92410.32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80216.48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8180.57元、教育支出0元、文化旅游传媒支出283582.4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175.4元、卫生健康支出293889.61元、住房保障支出145571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07369.68元、农林水支出5263744.94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92113.16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92410.32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05637.32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92410.3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8180.57元,占35.67%;文化旅游传媒支出283582.44元,占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175.4元,占6.3%;卫生健康支出293889.61元,占3.87%;住房保障支出145571元,占1.9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07369.68元,占5.36%、农林水支出5263744.94元,占69.32%、资源勘探信息支出92113.16元,占1.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01(款)04(项)2020年预算数为29000元,主要用于:会议费包括人大会议费。
2.201(类)01(款)08(项)2020年预算数为5000元,主要用于:代表工作包括人大办公费、人大主席团经费。
3.201(类)03(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2376766.56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包括补发上年基本工资调标、 补发上年经费 高定工资、绩效目标考核奖励、 失业工伤保险、行政办公费、行政工会福利费、行政基本工资、 行政绩效工资、 行政津贴补贴、 遗属生活补助。
4.201(类)03(款)02(项)2020年预算数为55000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包括 公务接待费、会议费、机关党建活动经费、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小伙食补助。
5、201(类)06(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242414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行政运行包括财政办公费、财政工会福利费、财政基本工资、财政绩效工资、财政津贴补贴。
6、207(类)01(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93069.88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包括文化办公费、文化工会福利费、文化基本工资、文化绩效工资、文化津贴补贴。
7、207(类)01(款)99(项)2020年预算数为6000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包括文化统筹经费。
8、207(类)08(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184512.56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行政运行包括广播办公费、广播工会福利费、广播基本工资、广播绩效工资、广播津贴补贴。
9、208(类)05(款)05(项)2020年预算数为349662.4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义务兵优待。
10、210(类)01(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119058.41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计生办公费、计生工会福利费、计生基本工资、计生津贴补贴、计划生育统筹经费等。
11、212(类)01(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307369.68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包括村建办公费、村建工会福利费、村建基本工资、村建绩效工资、村建津贴补贴等。
12、213(类)05(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500250.72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包括扶贫、农村综合改革。
13、215(类)08(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92113.16元,主要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包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14、221(类)02(款)01(项)2020年预算数为145571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13690.32元,其中:
人员经费5624143.4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789546.9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32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32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各种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无下属机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4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单位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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