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安全事故,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汛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镇坚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精神,及时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安排部署到位。印发《木马镇人民政府2020年防汛预案》,要求全镇各村(社区)要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早行动、早安排、早部署,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防汛工作,落实乡党委班子成员挂村安全生产责任,并召开木马镇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安排2020年度防汛工作。
二是做好隐患排查、整治。经排查,全镇共有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落实监测人员,完善各隐患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避险演练。
三是安全宣传到位。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溺水意识,提高人们的自我保护和抗灾、救灾能力。
四是值班值守到位。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迟到、早退、脱岗和离岗。同时保持通讯畅通,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扎实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制度,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汛期的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对存在的隐患进行重点监控,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有效处置。(图/文编辑:王蓝梅,审稿:石晓清)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