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目标督查室预算单位1个。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人员总数9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工勤人员 1人。固定资产总额580830.3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协助领导机关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的情况;查办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本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督促落实本级及上一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需由本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答复的有关议案、提案、建议;督促检查全县重要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落实到位;牵头负责县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对市委、市政府下达给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监控工作,负责目标的制定、监控、考评和奖惩的组织实施工作;开展督查调研工作,并在督促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适时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二、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7.22万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1.1万元,公用支出22.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81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同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安排预算,减少2万元,减少比例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车辆。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一至表五)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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