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04-11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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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总工会是参公管理单位。总编制10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1名,其他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7人,在职11人,其中行政7人,工勤1人(人在机关事务局上班),事业3人,实有在职人数11人。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在各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上级部署,研究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工作任务,领导全县工会开展工作,团结和带领全县各级工会及广大职工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投身于剑阁经济建设。

(二)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建设,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培养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

(四)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参与有关部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各级工会与党、政方面有关问题的协商和处理。

(五)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执行,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处理。

(六)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科技创新等经济建设活动。

(七)负责会员发展、会籍管理、工会组建工作;协助镇乡、局(系统)、村(社区)工会干部的选配、教育、管理以及负责指导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实施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搞好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

(八)督促并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和工会财务的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工会企事业的发展,负责对县总工会所属资产经营管理,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和增值。

(九)协助县政府做好全县劳模的推荐、评选和具体负责劳模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承担上级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42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73.79万元增加14.4%;(原因是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基本工资后工会经费增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42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73.79万元,增长14.4%。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23.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4.99万元,公用支出11.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8万元。

部门项目预算419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同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安排预算,减少2万元,减少比例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车辆。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一至表五)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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