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剑阁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失效)

发布日期:2011-09-14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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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发〔2011〕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下寺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委,县级相关部门:

《剑阁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剑阁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消防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原则,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基本情况

我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行业涉及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多个环节;涉及工厂、商场、娱乐场所、餐馆、学校、家庭等各个方面。

全县涉及到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行业的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公司、零售网点)、加油站、加气站、天然气、液化气充装站、民用爆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经营)企业。

三、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四、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组织机构

成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易燃易爆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挥: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

总 指 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员 单 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公安消防大队。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驻剑武警中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修订及提出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日常组织协调、上传下达及事故救援时的通讯联络工作;

3)协调和检查督促各工作组及时贯彻执行指挥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4)负责事故报告,适时发布公告。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事故报告以及公布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成员单位职责: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县级部门、各小组之间的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开展易燃易爆事故调查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组织对伤员的搜救,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交通保障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组织交通工具对事故现场急需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对环境产生污染的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和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县财政局:负责抢险救援物资资金和事故处置所需的经费保障。

县民政局:负责物资保障供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指导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工伤保险赔付和遇难人员家属抚恤等有关善后处置工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县监察局: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工作中的失、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电力、通讯、物资的供给保障。

县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关于事故处理意见,参与善后处理,保护伤亡职工的合法权益。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负责向社会公布事故救援和调查情况。

有关乡镇政府:负责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和相关地质资料、图纸等;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迅速集合本地区、本单位的抢险救援队伍进行自救。

五、应急救援原则、程序

  (一)发生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给行业主管部门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向110119报警,有人员伤亡向120、当地医院呼救。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准备实施救援。

(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主管部门接到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总指挥长,由总指挥长发布启动预案的命令,领导小组负责人和成员应当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及物资,赶赴事故现场配合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及时妥善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进一步了解情况,随时向政府报告事故后续情况。

(三)各小组接到指挥长命令后,根据“预案”所赋予的职责,按照救援方案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救护工作。

(四)事故发生地的政府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配合各救援组,并根据不同类型采取相应应急救援措施组织施救,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五)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

(六)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上级报告,请求应急救援支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五、报警

(一)事故第一发现者首先报告应急指挥部,并向110119报警。

(二)报告内容: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类型、性质、危害程度及趋势,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目前应急救援处理情况及需要提供的救援帮。

六、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应急救援小组:

(一)灭火救援、危险源控制组:该组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县质监局、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和专家组成。

(二)伤员抢救组:该组由县卫生局负责。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县卫生局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

(三)安全疏散、警戒组: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治安巡逻等工作。由县交通局、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四)物资供应组:该组由县民政局负责。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等部门组成。

(五)环境监测组:该组由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负责对大气、水质、土壤等进行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善后处置组:县政府牵头会同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序。该组由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和当地政府组成。

(七)事故调查组:该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负责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核实。该组由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主管部门、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

 

 

 

 

 

 

 

 

 

 

 

 

 

 

 

 

 

 

主题词: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  预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8

(共印120份)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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