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程造价管理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实施办法。
二、组织测算发布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三、负责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监督,承担建设工程标准定额,费用标准,材料预算价格的管理工作,发布工程造价指数和材料价格信息。
四、审查、监督工程概、预结算及标底,调解仲裁建设工程造价经济纠纷。
五、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取费证的年检和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的业务培训,资、考、审和发证工作。
六、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竣工结算备案工作。
七、对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责任主体按照工程造价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规定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的行为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评。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按月调查、收集、发布我县地方建筑材料信息,现已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十期。
2、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及工程造价执业人员的备案管理,现已有14个企业在我站备案。
3、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7〕873号
文件要求从2018年3月1日起,我站在网上完成施工合同备案42个,竣工结算备案1个,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备案144个,招标控制价备案2个。
4、完成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费率测评39个。
5、配合完成西成客专剑门关站前广场片区建设项目,现已进入结算审计阶段。
6、我站积极配合完成县上成立的砂石砖瓦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市造价站工作,已统计汇总上报砂石砖瓦需求量、价格数据和简报17期。
7、完成下寺村片区排污管网工程,该工程在6月25日全面竣工,并完成初验。
8、积极完成局里安排的精准扶贫工作,选派王鹏龙驻青木村第一书记。
9、积极完成局里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造价站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3.0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06万元,减少1.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7万元,占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0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06万元,减少1.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06万元,下降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90万元,占8.6%;医疗卫生支出1.0684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0.7976万元,占2.4%;城乡社区支出28.35415万元,占8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3.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490万元,完成预算8.6%。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684万元,完成预算3.2%。
3.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支出决算为28.5415万元,完成预算85.8%。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0.7976万元,完成预算2.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69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726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41295万元、津贴补贴0.3420万元、绩效工资7.25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49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84万元、住房公积金0.7976万元等。
公用经费2.34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353万元、印刷费0.5108万元、水费0.0228万元、差旅费0.9878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0.0532万元、福利费0.1329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0人次,共计支出0.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较好。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住房公积金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住房公积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8万元,执行数为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职工住房公积金按时缴存,发现的主要问题:人员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人员培训。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住房公积金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0.8 | 执行数: | 0.8 | |
其中-财政拨款: | 0.5 | 其中-财政拨款: | 0.8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 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 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 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 |
项目完成指标 | 资金管理 | 资金使用 | 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 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 |
效益指标 | 项目完成 | 执行规范 | 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 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 |
满意度指标 | 使用效率 | 满意度 | 按时缴纳 | 按时缴纳 |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剑阁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剑阁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剑阁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城乡社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及规范的指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剑阁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属于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下属单位。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程造价管理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实施办法。
二、组织测算发布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三、负责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监督,承担建设工程标准定额,费用标准,材料预算价格的管理工作,发布工程造价指数和材料价格信息。
四、审查、监督工程概、预结算及标底,调解仲裁建设工程造价经济纠纷。
五、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取费证的年检和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的业务培训,资、考、审和发证工作。
六、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竣工结算备案工作。
七、对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责任主体按照工程造价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规定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的行为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评。
(三)人员概况。
剑阁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现有编制人数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财政资金收入33.0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财政资金支出33.0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90万元,占8.6%;医疗卫生支出1.0684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0.7976万元,占2.4%;城乡社区支出28.35415万元,占85.8%。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自评得分99分,
(二)存在问题。人员不足,
(三)改进建议。加强人员培训。
2018年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剑阁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现有职工3人,纳入2018年住房公积金预算0.8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按时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3、项目绩效
2018年按时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确保职工利益。
三、存在主要问题。学习不够。
四、相关措施建议。加强人员培训。
第五部分 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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