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剑阁县木马初级中学校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补充公开)

发布日期:2019-02-14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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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对政策的宣讲力度。

2、争取资金改善学校的各方面办学条件。

3、落实好国家的教育扶贫政策,按时兑现各项国家的惠民资助。

4、推进学校教学改革,抓好生本有效课堂,以质量为生命线,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

5、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养成学生的良好品行。

6、常抓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进一步加强和细化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为学生的学习及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8、过一步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剑阁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做好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9、加强学校的教学科研研究,通过听、评课及网络研修等方式,不断更新教师的教学理念,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

、基本情况

四川省剑阁县木马初级中学校地处剑阁县木马镇,属一级预算单位,总编制35名,其中事业编制34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34人,其中事业人员33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3人。固定资产总额1093.10万元。 

、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校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61.6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收入预算361.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1.6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支出预算361.60万元,中:基本支出361.6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1.6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1.6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87.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1.6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79.01减少4.82%。主要是项目安排资金减少,人员退休、辞职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87.17万元,占79.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0万元、占11.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9万元、占4.95%,住房保障支出13.74万元,占3.8%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支出(款)初中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287.17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及遗属生活补助及住校贫困生生活补助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2.8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医疗和退休医疗保险(项):2018年预算数为17.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3.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为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剑阁县木马初级中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1.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9.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医疗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和住校贫困生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2.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教学科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生活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校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校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校单位各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和退休医疗保险(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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