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发展和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整改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水发〔2019〕9号)和《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细则》,按照“一站一策”整改,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对4座小水电进行了清理整改。2020年11月16日,组织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县经信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对4座水电站(3座整改类、1座退出类)进行县级验收,并组织各验收成员单位召开了验收会议,达成了验收合格一致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对整改验收工作提出意见。
一、4座小水电站名单
(一)整改类:拐枣电站、水碾扁电站、桅杆电站
(二)退出类:凉水沟电站
二、整改任务
(一)完善立项审批(核准)、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土地预审、水生生物资源影响评价、生态下泄流量设施及监控。
(二)退出类电站按规定已退出。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信函等方式向县水利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839—6602347 传真:0839-6600278
联系邮箱:705079742@qq.com
四、公众提出的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剑阁县水利局
2020年11月2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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