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樵店小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31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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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剑阁县樵店小学校属一级预算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主要职能是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基本教育均衡发展。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全面深入开展教育扶贫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了上级安排布置的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级扶贫检查验收工作。

2.2017年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高质量通过省级验收。

3. 狠抓教学常规,积极稳妥实施课程改革。

4. 创新德育工作,全面深化优化校园文化建设。

5. 加强校园安全,实施全方位无缝化安全管理,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有效投诉为零。

6.严格管理,规范办学,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能,促进教育事业健康、良性发展。

二、部门概况

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剑阁县樵店小学校本年收入合计233.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5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1.78万元,增长0.7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教师、学生人数变动的相关费用

2017年剑阁县樵店小学校本年支出合计23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5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1.78万元,增长0.7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教师、学生人数变动的相关费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3.5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8万元,增长0.7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8万元,增长0.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190.57万元,占81.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8万元,占10.31%;医疗卫生支出10.83万元,占4.64%;住房保障支出8.07万元,占3.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50201(教育--普通教育--学前教育): 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50202(教育--普通教育--学前教育): 支出决算为183.78万元,完成预算100% .

2.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24.08万元,完成预算100% 。

3. 21011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8.0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48万元、津贴补贴13.68万元、绩效工资53.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8万元、生活补助30.95万元、住房公积金8.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5万元
  公用经费23.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04万元、印刷费2.14万元、咨询费0.10万元、邮电费1.03万元差旅费6.17万元、维修(护)费3.37万元培训费1.07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劳务费0.45万元、工会经费0.57万元、福利费1.4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剑阁县樵店小学校“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四川省剑阁县鹤龄中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学校“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杜绝奢侈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接待外校到我校开展校际教研交流活动1次,共8人次,合计0.03万元;接待学校退休教师及干部2批次,共14人次,合计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剑阁县樵店小学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学校“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杜绝奢侈浪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剑阁县樵店小学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剑阁县樵店小学校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剑阁县樵店小学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绩效情况中,履职成效部门特性指标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部门绩效情况中,可持续发展人才培养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履职成效部门特性指标管理,二是加强人才培养,促进可持续性发展。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8.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4.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未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合理性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使用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完成成本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205(类)02(款)03(项):指初中教育。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

12.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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