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殡仪馆鹤鸣山公墓改造项目,经县发改局立项,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目前已具备实施条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剑阁县殡仪馆研究决定,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建设内容:公墓区内浆砌条石挡土墙;
2、财评投资:33.3757万元;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计划工期:60天;
5、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
6、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的获取:自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入川备案证(省外企业提供)、项目经理证、项目管理人员班子证书一套,到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启明星花园5栋1单元15楼1号获取。
7、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6月 5 日9时-10时;
8、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门大厦4楼);
9、竞争性谈判时间:2014年6月 5 日10时;
10、竞争性谈判地点: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门大厦4楼);
11、相关要求:
(1)、谈判成功者必须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
(2)、谈判申请人须提交谈判保证金人民币6000.00元,以转账的方式转入如下账户,凭银行进账单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作为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户 名: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元市利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银信用社
账 号:8808 0120 0056 47352
(3)、谈判申请书编制要求:详谈判文件。
12、咨询电话: 张先生 13440039471
剑阁县殡仪馆
2014年5月2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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