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办发〔2016〕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广元市2016年实施民生工程和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7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实施的民生工程及民生大事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级民生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