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3-02    浏览量:次    来源:   
【 字体: 分享到:

一、基本情况

农工委是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7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28.86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为县委确定“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作好基础工作,研究起草县委指导“三农”工作的文件,研究制定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政策。负责县级部门涉及农村重大经济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对农村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宣传。

(二)牵头统筹推进和指导全县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等全局性、综合性工作,综合协调县级涉农部门工作。

(三)负责中央和省、市、县委农村改革发展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全县“三农”工作的督促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对乡(镇)和县级农口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考评。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开展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农村产业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工作推进。

(五)督促推进和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发展。

(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总结推广改革经验。配合县级有关部门推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环境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进县域经济协调稳定发展。

(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参与农村金融、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产品营销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政策调研与协调。

(八)负责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研究,做好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九)负责牵头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小康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重大政策措施,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农村劳务产业经济的发展。研究制定农村劳务产业的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措施,协同搞好农村劳务市场的开发工作。

(十一)负责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农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5.31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6.75万元减少0.9%;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45.31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46.75万元减少0.9%。

(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43.3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6.29万元,公用支出17.02万元。

(二)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农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