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剑阁县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我县2017年住房租赁补贴终审已经结束,现将通过终审合格的560户申报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6日-9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县住房保障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6601392、0839-6601389。
剑阁县住房保障中心
2017年9月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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