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生态环境局柔性执法 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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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剑阁生态环境局对我们企业的支持和理解。同时,通过你们的约谈和法律宣讲及指导,我们已认识到项目未批先建是违法行为,我们已经在积极整改中。”近日,剑阁县一招商引资项目负责人因项目涉嫌“未批先建”被行政约谈、立案调查,担心其上市公司业绩、征信会受到重大影响而焦虑不安。剑阁生态环境局审时度势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精神,鉴于该项目属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并及时整改,经讨论作出:对其涉嫌“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不予立案处罚;督促企业加快环评审批手续办理的处理决定。企业负责人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感激的说出了上面的话。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剑阁生态环境局严格贯彻落实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在环境监督执法上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对受疫情直接影响,非主观故意和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企业,可以不予处罚,督促其尽快整改。同时,按照政策要求持续加大对违法排放医疗废物、废水,侵害群众身体健康;利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违法排放污染物;利用渗井、渗坑、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偷排偷放污染物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截至目前,剑阁生态环境局已对违法情节轻微的3家企业免于行政处罚;对1家严重污染且不符合产业准入的“散乱污”企业,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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