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批 2017年8月14日)

发布日期:2017-08-14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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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0170808082

     广元市剑阁县涂山乡皇山村团结水库渔产养殖户向水库投放肥料,导致水库水质遭到污染。

广元市

剑阁县

 市、县相关部门,涂山乡、金仙镇继续调查处理,排查污染源。

   1.县农业局、水务局、涂山乡已召开相关村组群众代表会议,进行了宣传解释工作。

   2.公兴水务管理站按照合同约定责令养殖户拆除拦网、暂养网箱、增氧机、抬网、管理房等剩余养殖设施。810日,水库内所有养殖设施已全部拆除。县水务局协助养殖户已联系捕捞队,于812日开始捕捞,于820日前完成捕捞和水产品处置。
      3.
县农业局、水务局、环保局、涂山乡、金仙镇加大库区周边污染排查整治。同时待承包业主撤出后,迎新水库管理站采用“人放天养”的养殖模式和汛期水体自然交换等方式逐步优化水库水质。

4.县政府已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统一格式和要求,在剑阁县政府网站和剑阁电视台公开案件办理情况。

   一是对迎新水库管理站站长徐建生、公兴水务管理站站长文茂权进行立案审查。

   二是对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总站站长左大敏,涂山乡分管副乡长田丽平,涂山乡畜牧兽医站站长苏小平(驻村干部),涂山乡皇山村村支部书记张恒昌、村主任郑玉朝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剑阁县委、县政府对县农业局、水务局、涂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予以约谈。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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