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假肢行业管理;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等。
二、单位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20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 2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其他支出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
(三)医疗卫生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农林水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 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 0万元,主要用 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其他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农村幸福院设施修缮费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8万元,较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严控因公临时出国(境)规模,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接待150批次,共计550人,主要用于接待民政局检查公务活动。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4 辆、其他车型0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用于保证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业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8.38万元。
附表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附表二: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附表三:2015年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附表四:2015年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附表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附表六:2015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表七: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剑阁县民政局
2016年8月2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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