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发〔20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各部门:
2014年省市下达我县9项民生工程和33件重点民生实事,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上再确定十项民生工程项目,现一并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级民生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5日
2014年省市下达九项民生工程和33件重点民生实事
县定十项民生工程项目目标任务分解情况
一、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一)省(市)民生工程(九大项)
1.就业促进工程(14小项)
(1)城镇新增就业0.5万人(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杨光强)。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其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0.13万人(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杨光强),县总工会负责0.03万人(责任单位:县总工会,责任人:杨春香)。
(3)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03万人(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杨光强)。
(4)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0.4万人(责任单位:县残联,责任人:胥执武)。
(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杨光强)。
(6)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8个(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杨光强、伍翠蓉)。
(7)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16名(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杨光强、伍翠蓉)。
(8)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待省财政、人社、教育厅下达任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责任人:何建明、杨光强、伍翠蓉)。
(9)2011级藏区“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5%。(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10)新型农民培训0.3万人(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责任人:董勇朝)。
(11)品牌培训0.02万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杨光强)。
(12)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5万人次(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责任人:董勇朝)。
(13)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0.13万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杨光强)。
(14)农村青年技能培训80人(责任单位:团县委,责任人:梁敏)。
2.扶贫解困工程(13小项)
(1)整村推进新村扶贫10个(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局,责任人:郑东方)。
(2)扶持农村扶贫对象1.29万人(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局,责任人:郑东方)。
(3)实施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1个(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局,责任人:郑东方)。
(4)城市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5%(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人:魏仲文)。
(5)农村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5%(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人:魏仲文)。
(6)法律救助1720人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责任人:孙正安)。
(7)新建乡镇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2个(责任单位:县司法局,责任人:孙正安)。
(8)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7976人(责任单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责任人:母云斌)。
(9)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32人(责任单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责任人:母云斌)。
(10)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175人(责任单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责任人:母云斌)。
(11)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550人(责任单位:县残联,责任人:胥执武)。
(12)为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辅助器具310人(责任单位:县残联,责任人:胥执武)。
(13)救助贫困家庭脑瘫儿童44人(责任单位:县残联,责任人:胥执武)。
3.教育助学工程(16小项)
(1)开工建设公办幼儿园(待省下达任务数,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2)减免在园幼儿保教费用0.13万人(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3)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4)中职学校招生0.23万人(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5)中职学生免学费0.5745万人(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6)资助普通高中学生0.4104万人(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7)资助中职家庭困难学生0.2万人(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8)资助业余训练学生运动员(待省下达任务数,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9)市总工会资助家庭困难职工子女上学250人(责任单位:县总工会,责任人:杨春香)。
(10)团省委资助贫困学生(待省下达任务数,责任单位:团县委,责任人:梁敏)。
(11)创建星级留守学生之家16所。其中县教育局15所、县团委1所(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团县委,责任人:伍翠蓉、梁敏)。
(12)开工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待省下达任务数),(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1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7756万人(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14)开工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待省下达任务数,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15)开工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待省下达任务数,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16)定向招录免费师范生(待省下达任务数,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4.社会保障工程(14小项)
(1)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218元(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人:魏仲文)。
(2)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95元(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人:魏仲文)。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23.5万人(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杨光强)。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参保缴费人数12万人(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杨光强)。
(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月人均达到60元(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杨光强)。
(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参保缴费财政补贴每档提高10元(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杨光强)。
(7)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3.31万人(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杨光强)。
(8)新农合农村居民参合率98%(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蒲剑秋)。
(9)参合农民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75%(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蒲剑秋)。
(10)基本医疗补助标准年人均320元(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蒲剑秋)。
(11)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14人(责任单位:团县委,责任人:梁敏)。
(12)居家托养智力、精神残疾人230人(责任单位:县残联,责任人:胥执武)。
(13)资助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1家(责任单位:县残联,责任人:胥执武)。
(14)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00户(责任单位:县残联,责任人:胥执武)。
5.医疗卫生工程(5小项)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6%(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蒲剑秋)。
(2)建设村卫生室5个(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蒲剑秋)。
(3)救助贫困家庭重度听力残疾儿童9人(责任单位:县残联,责任人:胥执武)。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0.33万人(责任单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责任人:母云斌)。
(5)抽检大宗食品药品样品267个(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人:王成斌)。
6.百姓安居工程(6小项)
(1)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待省下达任务数,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责任人:王晓明)。
(2)建设保障性住房607套(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责任人:王晓明)。
(3)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375户(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责任人:王晓明)。
(4)地质灾害防治治理1处(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人:李祚)。
(5)新增沼气用户2550万户(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责任人:董勇朝)。
(6)建成省级安全社区2个(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人:魏仲文)。
7.民生基础设施工程(6小项)
(1)通乡油路和农村公路改善70公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孙俊)。
(2)通村公路240公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孙俊)。
(3)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86(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孙俊)。
(4)建设公路安全护栏120公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孙俊)。
(5)新增有效灌面1万亩(责任单位:县水务局,责任人:张军)。
(6)新增节水灌面0.7万亩。(责任单位:县水务局,责任人:张军)。
8.生态环境工程(9小项)
(1)管护国有林5.15万亩(责任单位:县林业和园林局,责任人:邓志文)。
(2)巩固退耕还林成果7.1万亩(责任单位:县林业和园林局,责任人:邓志文)。
(3)补偿集体公益林75.21万亩(责任单位:县林业和园林局,责任人:邓志文)。
(4)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81万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责任人:董勇朝)。
(5)新增耕地0.11万亩(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人:李祚)。
(6)建设高标准农田0.8万亩(责任单位:县水务局,责任人:张军)。
(7)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个(责任单位:县水务局,责任人:张军)。
(8)综合治理河道4.4公里(责任单位:县水务局,责任人:张军)。
(9)实施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庄8个(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县委农工委、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环保局,责任人:张云伟、李云峰、王晓明、张怀军)。
9.文化体育工程(7小项)
(1)免费开放图书馆1个(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人:何志武)。
(2)免费开放文化馆1个(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人:何志武)。
(3)免费开放乡镇文化站57个(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人:何志武)。
(4)为贫困地区中小学校配置文体设施套(待省下达任务数,责任单位:团县委局,责任人:梁敏)。
(5)免费开放体育场馆体育锻炼10万人次(责任单位:县体育局,责任人:王俊)。
(6)解决20户以下自然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问题218个(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人:何志武)。
(7)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0.672万场次(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责任人:何志武)。
(二)县民生工程(十项)
1.蔬菜保障项目
全县种植蔬菜5万亩,其中:城镇保有量10000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责任人:董勇朝)。
2.保障安居项目
(1)新建农村特困群众安居房(廉租房)100套。(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责任人:魏仲文、胥执武)。
(2)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982套。(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责任人:王晓明)。
3.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1)实现通村水泥路全覆盖,新增水泥路30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孙俊)。
(2)江口黄家沟大桥年内开工(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郑东方、孙俊)。
(3)柘坝龙林大桥竣工通车(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孙俊)。
4.城镇基础设施项目
(1)下普快速通道二、三标段完工,一标段完成路基工程(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孙俊)。
(2)广下连接线工程年内开工。(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孙俊)。
5.增收致富项目
(1)新增年出栏土鸡1000万只(责任单位:县畜牧食品局,责任人:张永钦)。
(2)发展复合型果蔬产业带10万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责任人:董勇朝)。
(3)发展千亩海椒基地乡镇25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局,责任人:董勇朝)。
(4)新增生猪出栏10万头(责任单位:县畜牧食品局,责任人:张永钦)。
6.安全饮水项目
解决4.3万人安全饮水问题(责任单位:县水务局,责任人:张军)。
7.幸福美丽新村启动项目
全县启动100个幸福美丽新村,每乡镇不少于一个(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委及所有乡镇,责任人:李云峰及乡镇主要负责人)。
8.库区扶贫解困项目
(1)长岭乡实施3300万元移民后扶整村推进示范片项目建设,其中后扶专项资金支持1300万元,交通、水利、农机、畜牧、农业、林业等行业资金支持800万元,农户筹资筹劳1200万元,项目农户家庭人均增收1000元(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责任人:郑东方)。
(2)通过实施整村推进、连片扶贫开发和移民后扶项目,整合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亭子口、升钟等库区减少贫困人口1300人(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责任人:郑东方)。
(3)通过农村C级、D级危房改造,升钟库区改造民居370户,人居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责任人:郑东方、王晓明)。
9.致富明白人培训项目
全县培训致富明白人3万人,即培育一户一个懂技术、懂经营、懂管理、能致富的明白人。(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杨光强)。
10.农村安全联网建设项目
全县形成村、组、院、户、安全联网监管体系,建立村长、组长、院长、户长安全防范责任制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人:冯剑南)。
二、省、市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
(一)省重点民生实事(23项)
1.免除义务教育学生作业本费(待省下达任务数,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2.免除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学费0.4104万人(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3.建设公办幼儿园(待省下达任务数),(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4.减免贫困家庭幼儿保教费0.13万人(责任单位:县教育和科技局,责任人:伍翠蓉)。
5.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覆盖率100%(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蒲剑秋)。
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320元(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责任人:蒲剑秋、何建明)。
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60元(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责任人:杨光强、何建明)。
8.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财政补贴标准每档提高10元(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责任人:杨光强、何建明)。
9.新增改造养老床位0.054万张(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人:魏仲文)。
10.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9个(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人:魏仲文)。
11.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0.74万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人:魏仲文)。
12.资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人数6758人(责任单位:县残联,责任人:胥执武)。
13.对初次创业并吸收3名以上劳动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万元创业补贴(待省下达任务数,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何建明、杨光强)。
14.建设保障性住房607套(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责任人:王晓明)。
15.改造危旧房棚户区375户(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责任人:王晓明)。
16.2014年竣工公租房定向出租农民工60套(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责任人:王晓明)。
17.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待省下达任务数,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责任人:王晓明)。
18.解决农村饮水安全2万人(责任单位:县水务局,责任人:张军)。
19.学校师生安全饮水2.3035万人(责任单位:县水务局,责任人:张军)。
20.建成通乡油路水泥路和农村公路改善路
21.建成通村公路
22.建设公路安全护栏
23.实施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补助163个(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责任人:何建明、王晓明)。
(二)市重点民生实事(10项)
1.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1500万元(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杨光强)。
2.带动就业0.18万人(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杨光强)。
3.将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31万人纳入大病医疗保险(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杨光强)
4.将农村居民新农合医疗保险60万人纳入大病医疗保险(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蒲剑秋)。
5.实施公益性初级卫生救护“百万培训项目”,培训3.1万人,普及率达6%,其中初级急救员人数达到参训总人数的5%(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县卫生局,责任人:李成瑞、蒲剑秋)。
6.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以下25/10万(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蒲剑秋)。
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蒲剑秋)。
8.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蒲剑秋)。
9.全市艾滋病检测点新增29个(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责任人:蒲剑秋)。
10.发放租赁补贴1500户(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责任人:王晓明)。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承担省、市、县民生工程目标和重点民生实事任务的责任单位要迅速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将民生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各股室,并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
(二)高度重视,认真实施。民生工程目标和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属市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其完成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并实行双倍加扣分考核,相关乡镇和县级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主动作为,想法办、添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民任务。
(三)任务同步,报送及时。各责任单位在推进民生工程目标和重点民生实事任务时,要做到时间与任务同步,并准确及时报送完成情况,报送的资料要前后衔接,逻辑合理。
(四)加大督查,定期通报。县委目标督查室要加大对民生工程目标和重点民生实事的督查力度,要定期通报各项目标完成进度,对任务完成滞后、工作不主动的责任单位要通报批评。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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