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212号)、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33号)、《剑阁县2018年政府购买植保病虫灾害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剑农业[2018]53号)和广元市农业局、财政局关于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广农函[2018]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拟在我县水稻病虫常发重发区、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区、绿色防控示范区域,开展2018年政府购买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与穗期主要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服务。公开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计划实施区域开展政府购买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与穗期主要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服务。现邀请本县有能力承担该服务的农民(植保、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前来报名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剑阁县2018年政府购买植保病虫灾害防治公共服务项目
二、项目投资:
总投资125万元(其中:水稻全程绿色防控62.5万元;水稻穗期主要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62.5万元)。
三、购买内容及补贴标准:
1、开展水稻重大病虫灾害全程绿色防控。实施面积25000亩,补贴标准为每亩25元。对购置的绿色防控产品进行补贴,并非全额补助,绿色防控产品包括杀虫灯、天敌昆虫、性诱装置、生物农药等。
2、开展水稻水稻穗期主要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实施面积25000亩,补贴标准不超过每亩25元。对开展水稻穗期主要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进行补贴。
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与穗期主要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区域必须在同一田块。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产品差额部分及水稻穗期防控所需药剂费由受益主体自筹,由承接服务的植保服务组织向受益主体收取。
四、补贴对象:
承接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的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
五、申报条件:
1、经工商注册登记,具有对公帐户。
2、日作业能力250亩以上。
3、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
六、申报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县农业局进行现场申报。
2.对符合条件的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由县农业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邀请市县专家与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一同对服务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投标文件在县农业局会议室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排名顺序及我县病虫害发生情况、水稻播栽情况等确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病虫灾害防治项目的承接主体。
七、申报材料:
1、《政府购买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与穗期主要病虫灾害统防统治融合服务》申请表1份;
2、企业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册、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4、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荣获部、省、市、县等荣誉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6、近年承接政府购买植保病虫灾害防治公共服务项目的委托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7、拟实施区域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与穗期主要病虫灾害统防统治融合实施方案,包括拟采取的水稻全程绿色防控措施、带药移栽预防技术、拟使用的绿色防控产品种类及数量、已有高效植保机械品种及数量、水稻穗期主要病虫害防控对象及专业化统防统治药剂配方和防控资金筹措渠道及金额等;
8、与水稻种植大户、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及农户签订的《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与穗期主要病虫灾害统防统治融合服务意向性合同》。
9、材料书写及装订要求: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每样材料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必须左侧装订胶封并编码。
八、申报时间:
2018年6月26—2018年7月3 日
九、申报地点:
在县植保植检站(县农业局三楼)现场申报。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余芳 联系电话:0839-6600218
十一、邀请招标文件获取:
申报材料初审合格的服务组织项目邀请招标文件在申报地点获取。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评审时间:
见邀请招标文件。
十三、政府购买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与穗期主要病虫灾害统防统治融合
服务申请表(详见附表)
剑阁县农业局
2018年6月26日
附表: 政府购买水稻全程绿色防控与穗期主要病虫灾害统防统治融合服务申请表 | |||||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
基本情况 | 单位/法人 | 联系电话 | |||
机构代码/身份证号 | |||||
地址 | |||||
对公账户 | |||||
技术人员(人) | 机手(人) | ||||
高效植保器械(台/套) | 日作业面积(亩) | ||||
获奖证书 | |||||
融合实施方案 | |||||
简介及主要业绩 | |||||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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