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为全县青少年学生提供安全文明健康的校外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文学、艺术等文化教育活动,开办文化、艺体及各类兴趣培训班。培养各类艺术人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做好培训,办好分站,拓展素质教育空间。
1、转变思路,突出重点。我们的主要精力在新、老县城的培训站点。特别是新县城宣传文化中心站点及剑门关实验学校培训点。2018年上半年投资近10万建立香江国际学校科技体育馆;投资13万余元建设剑阁县实验学校站点,建设了舞蹈室、书法室、跆拳道室;投资近2万元完善修城坝活动分站功能室。
2、坚持工作理念,实现全年培训目标。活动中心坚持“彰显个性,体验成功,在活动中幸福成长”的办学理念,提出“活动是校外教育的生命线”培养孩子的素质,让孩子们在活动中快乐幸福的成长。通过努力2018年参加培训学员达到20000余人次,实现了年初的培训目标。
3、强化过程管理,实现平安校外教育。过程细致管控是平安教育的根本保证。多年来,我们坚持要求中心职工在管理中必须把握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三个时段,实现与家长的无缝对接,每一次活动都要做到孩子们高兴而来、平安而归,对缺席迟到的孩子及时跟踪询问和记载。同时,也要求中心职工做好与家长、任课教师的沟通交流,发现孩子活动中有不适及时联系,及早预防,多为家长着想,让家长放心。为做好痕迹管理工作,秋季聘请了保安人员负责学员在结束培训时,签字离开工作。
二、做好公益,搞好活动,突出校外教育的公益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支出、教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119.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收入预算1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支出预算1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9.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91.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9.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84万元。主要是教育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91.38万元,占76.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2万元,占13.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6万元,占5.14%、住房保障支出5.84万元,占4.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1.38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4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和退休医疗保险(项):2018年预算数为6.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为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医疗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8.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生活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我单位教师绩效工资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县人社局机关退休人员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困难补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单位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县人社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