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3-04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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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总编制8名,其中事业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7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公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 11.6152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城乡规划、林业、水资源、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旅游、民族、宗教、文物、安全等法律法规。

(二)参与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参与审核单体项目规划;参与单体项目审批。

(三)参与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参与指导、监督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

(四)审核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审核相关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宣传营销方案;协助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重大旅游宣传营销活动,培育旅游市场,管理旅游景点和相关旅游设施。

(五)负责升钟湖剑阁段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六)综合协调亭子湖升钟湖剑阁段辖区内城建、国土、环保、林业、农业、交通、海事、旅游、文化、体育、安全等行政执法职责以及扶贫开发、移民后抚的规划和实施。

(七)承担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9.6953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41.6518万元增加5.68%;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49.6953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41.6518万元增加5.68%。

(二)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9.19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5416万元,公用支出5.6537万元。

(三)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00.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

2018年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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