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51072100812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剑阁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剑阁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对水利水电工程实行强制性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负责对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等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划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建设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定,编制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并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提出工程质量等级建设;具体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 |||
住 所 | 剑阁县下寺修城园区水务局 | |||
法定代表人 | 郑明全 | |||
开办资金 | 11.6(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定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剑阁县水利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 | 0 | |||
网上名称 | 剑阁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 从业人数 | 2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本年度,我站按照质量监督权限,对我县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小型水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项目、堤防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水利工程实行了质量监督管理。 我站按照质量监督相关程序和规定,工程开工前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资质进行了复核,与项目法人签订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 工程建设初期,我站根据质量监督相关规定及工程实际情况,下达了质量监督计划书,明确了工程的质量监督方式以巡查和抽查为主,并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 工程建设过程中,我站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一是检查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二是监督检查参建单位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情况,参加工程建设相关的会议等。三是编制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核定工程质量质量等级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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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张春霞 联系电话:13508063107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2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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