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我省将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发布日期:2020-12-02    浏览量:次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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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我省已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41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摸清了家底,农村集体资产有了一本‘明白账’。”近日举行的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训会上,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将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哪些重点任务?距离改革试点任务完成不到一年时间,我省还将从哪些方面发起冲刺?

重点

摸清集体家底,强化集体资产管理

“过去在农村,大量的资产没有被激活,比如荒山荒地、闲置农房,都是沉睡的资产。”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站长刘志跃介绍,村里有多少资产,经营情况如何,村民可以分得多少收益,很多地方都是一笔糊涂账。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三大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就是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杨仁斌介绍,改革共有6项重点任务: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推进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完善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开展登记赋码、强化集体资产管理。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我省于2017年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量最大,成员身份确定难度最大。”刘志跃介绍,2015年出台了《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截至目前,4批国家试点单位——包含成都、德阳、绵阳、遂宁、广元、眉山、巴中7个整市和其余25个县市区,共涉及83个县级单位,已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全省41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清产核资,通过全国系统登记赋码建立集体经济组织33822个,量化集体资产845.4亿元。

目标

壮大集体经济,让集体成员共享成果

“我们对村里房屋完成确权登记后,将长期闲置的村小租赁给了一家糕点厂,通过集体资产入股,跟企业合作经营,预计今年全村能有100余万元的分红收入。”近日,彭州市桂花镇金城社区党委书记岳付飞说。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建立起现代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做大村集体经济“蛋糕”,让村民分享集体收益,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我省明确从2019年到2022年,每年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村进行扶持。2019年以来已对2584个村进行重点扶持,每村100万元。

“通过试点,我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发展路径,形成了特色产业型、服务经济型、物业经济型等多种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刘志跃举例,广元市昭化区针对村级建制调整后撤并村活动阵地,对部分基础设施较好、交通便捷的阵地,采取入股分红、联合经营等方式,招引业主兴办幼儿园、民宿酒店、扶贫车间等,有效盘活撤并村阵地20个,实现村集体经济年均增收1.2万元以上;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原街子镇)将旧村部、旧学校、旧厂房等15处集体资产入股到当地企业,利用率达80%,年创收都在10万元以上。

截至2019年底,全省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130.38亿元,当年有经营收益的村27745个,比2018年增加4455个。

“我省已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全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点工作。”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要继续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各地要引导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低风险、可持续的方式,放活集体资产经营权,获得持续稳定收入,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增值,集体成员共享发展成果,特别要在盘活撤并村后形成的闲置资产上下功夫,引导合并村集体经济完全融合。(记者史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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