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2018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下达2643.4万元。其中:贫困农户住房1024.2万元,基础设施1619.2万元。实际搬迁154户, 涉及易地搬迁建设补助资金1289.32万元,其中贫困户建设补助93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350.32万元。2018年底易地搬迁未支付资金1354.08万元。
2、2018年全乡D级危房建设项目。涉及双剑、灯光、鹤鸣、中坪、江东、丰光等村52户,资金104万元,实际完成户数13户,发放补助资金55.3万元。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普安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420.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0.16万元,占100%。与2017年相比,下降33.6%。
2018年普安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141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26万元,占67.99%;项目支出452.9万元,占32.01%。与2018年相比,增长15.84%,主要变动原因新进人员增加基本支出,上年结转的城东村一事一议资金增加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42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3.32万元,占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6.84万元,占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 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41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26 万元,占67.99%%,项目支出452.9万元,占32.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普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20.16万元,支出总决算1415.1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193.53万元,增长15.84%。主要变动原因新进人员增加基本支出,上年结转的城东村一事一议资金增加项目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6.69万元,增加12%。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普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0.45万元,占3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61万元,占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81万元,占6%;医疗卫生支出50.13万元,占4%;城乡社区支出106.82万元,占8%;农林水支出614.44万元,占4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95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23.11万元,占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 2010104人大会议2018年决算数为3.9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108代表工作2018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1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357.86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24.5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601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36.84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决算数0.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01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23.26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109群众文化2018年决算数为10.66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决算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1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7.78万元,完成预算100%,207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1.3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72.97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805义务兵优待2018年决算数为12.8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101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7.51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3.28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9.3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2120101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31.82万元,完成预算100%,2120104城管执法30万元,完成预算100%,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5万元,完成预算100%,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8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018年决算数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3.08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05生产发展146.96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31.7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35万元,结转上年完成100%,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8年决算数为396.9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决算数为2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8、资源勘探信息支出:2150801行政运行2018年决算数为1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普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2.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3.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0.48万元、津贴补贴127.91万元、奖金10.96万元、绩效工资61.82万元,伙食补助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2万元、住房公积金23.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万元,生活补助253.96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47.76万元。
公用经费359.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1.33万元、印刷费5.64万元,水费1.6万元、电费4.75万元、差旅费28.51万元、会议费10万元,维护费85万元,公务接待5.95万元,劳务费58.28万元,工会经费2.65万元、福利费2.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普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为3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5.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4批次,721人,共计支出5.9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审计、督察等工作接待、金额5.9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普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区交通整治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效果较好。本部门围绕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效果较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小玲珑社区戒毒”、”鹤鸣山道教文化公园运行维护”、“城区交通整治”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小玲珑社区戒毒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小玲珑社区有禁毒工作人员2名,办公设施配套,全年禁毒检查24次,在新街口进行集中禁毒宣传活动4次,通过戒毒项目实施,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禁毒意识,净化了社会风气,群众幸福指数得到提高。
2. 鹤鸣山道教文化公园运行维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鹤鸣山公园有保安保洁人员7名,环卫设施设备陈旧,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环卫人员的劳务报酬,新添了垃圾桶,路灯、健身器材,美化了环境,保障了鹤鸣山景区的日常运行维护。
3. 城区交通整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召开城区交通整治会议10次,城区内安装电子抓拍设备14处,劝说菜农集中到农贸市场交易,合理规划停车位,通过项目实施,城区规范停车秩序,有效整治乱停乱放现象,环境干净整洁,美化了城区环境,有效降低了行车安全隐患,保障居民安全出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小玲珑社区戒毒 | ||||
预算单位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 | 执行数: | 5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小玲珑社区现有禁毒员2名,办公设施配套,禁毒检查20次.保障社区戒毒员工资及办公费等工作经费 | 小玲珑社区现有禁毒员2名,办公设施配套,禁毒检查24次,保障社区戒毒员工资及办公费等工作经费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数量指标 | 12月底前,禁毒检查20次 | 12月底前,禁毒检查24次 |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拟达成效 | 净化社会风气,增强禁毒意识 | 净化社会风气,增强禁毒意识 | |
满意度指标 | 时效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鹤鸣山道教文化公园运行维护 | ||||
预算单位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鹤鸣山公园现有保安保洁人员7人,保障鹤鸣山公园道教文化设施的配套以及环境卫生的整治。 | 鹤鸣山公园现有保安保洁人员7人,保障鹤鸣山公园道教文化设施的配套以及环境卫生的整治。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洁保安人员7人,垃圾清运70次 | 保洁保安人员7人,垃圾清运110次 |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拟达成效 | 景色优美,环境整洁 | 景色优美,环境整洁 | |
满意度指标 | 时效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城区交通整治 | ||||
预算单位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 | 执行数: | 15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 | 其中-财政拨款: | 15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召开城区交通整治会议10次,停车场安装电子设备2处,城区内安装电子抓拍设备10处 | 召开城区交通整治会议10次,停车场安装电子设备2处,城区内安装电子抓拍设备14处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数量指标 | 召开城区整治交通会议10次,城区内安装电子抓拍设备10处 | 召开城区交通整治会议10次,城区内安装电子抓拍设备14处 |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拟达成效 |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城市停车秩序,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城市停车秩序,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 |
满意度指标 | 时效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普安镇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小玲珑社区戒毒项目、鹤鸣山道教文化公园运行维护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普安镇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普安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38万元,比2017年增加44.74万元,增长14.21%。增加原因主要是办公费的增加。(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普安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普安镇人民政府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0104人大会议指各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2010108代表工作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指政府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政府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纪检监察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教育: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中的具体项目以外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2070101行政运行指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109群众文化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2070401行政运行指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70402 般行政管理事务指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70406电影指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2080805义务兵优待指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3.城乡社区:2120101行政运行指城乡社区管理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指农业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215080行政运行指中小企业管理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普安镇内设机构:财政所、计生办、民政办、社会事务办、党政办。2018年总编制60名,其中行政编制42名,工勤编制4名,事业编制14名。2018年年初预算,年初预算实有在职人员60人,其中行政人员36人,事业人员15人,工勤人员9人。2018年末,全镇实有在职人员64人,其中行政人员37人,事业人员19人,工勤人员8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部门自评方法
1. 高度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镇长罗明文为组长,委员高莉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按照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规程要求,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由我镇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第二阶段为部门自评:根据上一阶段任务布置,各部门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财政所;第三阶段为定性终评,并出具评价报告:财政所在各部门自评的基础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普安镇人民政府收入总额为1420.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基本支出拨款收入962.26万元。项目支出拨款收入452.9万元。2018项目结转924.8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普安镇人民政府支出总额为1415.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基本支出962.26万元,按功能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0.45万元,占31.4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61万元,占3.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81万元,占6.27%;医疗卫生支出50.13万元,占3.66%;城乡社区支出106.82万元,占7.8%;农林水支出614.44万元,占44.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95万元,占1.01%;住房保障支出23.11万元,占1.68%;。
项目支出452.9万元,按用途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谋支出12.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万元,农林水支出299.46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总额为8.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5.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三)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普安镇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按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预期编制:普安镇于2017年12月对2018年部门支出进行预算:支出合计1190.75万元。一、基本支出1041.6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9.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31万无,商品和服务支出262.43万元.二、项目支出149.05万元。
执行管理情况:2018年人大会议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主席团人员差旅费支出;代表工作0.5万元,主要用于乡人大代表办公费、会议费;行政运行357.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工会、福利费支出,以及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产生的其他工资、公务用车、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死亡抚恤5.91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29.34万元,主要用于计生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等支出。环境综合治理5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治理劳务费、垃圾清运费、维修、基础设施等支出。村官生活补3.08万元,主要用于村官工资。村民委员会及党支部补助396.9万元,主要用于村组、社区干部工资及村办公经费。住房保障经费23.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对于项目资金,从立项、审批、设计、建设、验收、审计全程监管,并由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镇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18年,根据镇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经济效益评价
1.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持平。
2.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镇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95分。
(2)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我镇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我镇正常的工作运转,我镇在执行上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的。我镇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各部门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计算评价工作的态度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但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单位绩效不重视,认为绩效评价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相关职责部门配合不够,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内容粗浅。
五、有关建议
(一)、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镇内部机构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2018年鹤鸣山公园运行维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普安镇鹤鸣山公园运行维护资金共10万元,镇政府经过请示,县政府批复,通过项目资金申报,县财政局下达后,采取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的方式,全部用于普安镇鹤鸣山公园运行维护。经费通过申报、批复、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普安镇鹤鸣山公园是在县委、县政府、县旅游局等单位的帮助下打造的生态文化旅游景点,鹤鸣山,又名东山,相传山上曾有白鹤栖鸣,又传道教始祖张道陵曾在此学道,并驾鹤升仙,因此鹤鸣山道教文化底蕴丰厚,仙泽深广,景区内松柏成林,苍翠欲滴,并有唐代诗人李商隐撰《剑州重阳亭铭》碑、颜真卿书《大唐中兴颂》摩崖石碑以及规模宏大的道教造像等“鹤鸣三绝”,是著名风景旅游区和道教的朝圣地,以提高旅游环境品质,,提高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目标,因地制宜、科学指导,一切从实际出发,极力打造的生态文化景点。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普安镇鹤鸣山公园运行维护资金共10万元,。在实施过程中,于2017年12月申请并批复资金共计10万元。 截止2018年1月底,所有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截止2018年12月底,普安镇鹤鸣山公园运行维护资金已全部支出,共计10万元。主要用于保安保洁人员的工资,环卫设施的配套,健身器材的购置,标识标牌的制作,经费到位并及时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普安镇鹤鸣山公园运行维护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所拟定用款计划,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镇工作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选用评价方法为比较法。比较原先设定和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比较原先经费预算安排和实际的各项经费开支。核实了预算批复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经对本项目评价指标评分,本项目综合得分95分,自评等次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鹤鸣山运行维护专项经费的投入后,保安保洁人员的工资及时发放,环卫工人每天全面清扫一次,保洁数次,新添垃圾桶15个,制作路标等标识标牌30个,新购置健身器材30个,安装路灯15盏,提高了旅游环境品质,游客增多,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了道教文化。
(三)项目绩效分析(对指标体系得分情况进行逐项分析)
投入类指标满分30分,自评30分。其中,项目实施事件与计划时间的差异情况得5分,绩效指标明确性得5分,资金到位率100%,得5分,到位及时率100%,得5分,资金使用率100%,得10分。
过程类指标满分30分,自评30分。其中,制度执行有效性得5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得5分,资金使用合规性得5分,项目资金安全性得5分,信息规范性得5分,信息完整性得5分。
产出与效益类指标满分40分,自评36分。产出数量得9分,产出质量得5分,经济效益得5分,社会效益得4分,可持续效益得4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得8分。
总分95分,自评优秀。
四、项目效益情况
普安镇鹤鸣山公园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实现了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提升了鹤鸣山公园旅游景点的价值,成为了普安镇的亮点,群众满意度为98%。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普安镇鹤鸣山公园旅游景点的进一步打造尚且需要更多的投入,优美环境的维护需要长期的劳动力,,目前景点的特色还不多元化,需要更多的亮点来提升鹤鸣山公园旅游价值。
(二)相关建议。建议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适当增加景点相关经费的预算,寻找更多的有用的旅游亮点,真正提升了情岩的旅游价值。
第五部分 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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