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镇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剑阁县开封镇人民政府成立于1958年5月,属财政预算一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宗旨和业务范围;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对乡镇在职人员实行管理和服务。
(二)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开封镇人民政府总编制171名,其中行政编制62名,工勤编制9名,事业编制100名。在职人员总数171人,其中行政人员62人,事业人员100人,工勤人员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开封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开封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支总预算35666428.37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090035.37元,主要原因是剑阁县行政区划调整,将原碗泉乡,原迎水乡,原国光乡,原正兴乡龙虎村、郭沟村、金顶村、崇岭村、华山村。原高池乡灯塔村、青荣村、牌坊村、高池村、高塔村、庄子村、作坊村、胜利村、杨岭村,原马灯乡马灯村、三江村、陈湾村、纯阳村的行政区域划归开封镇管辖,导致预算总数增加,2019年结转6085638.36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开封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35666428.37元,其中:上年结转6085638.36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080790.01元,占81.5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开封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35666428.37元,其中:基本支出34101841.14元,占95.61%;项目支出1564587.23元,占4.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666428.37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9090035.37元,主要原因是剑阁县行政区划调整,将原碗泉乡,原迎水乡,原国光乡,原正兴乡龙虎村、郭沟村、金顶村、崇岭村、华山村。原高池乡灯塔村、青荣村、牌坊村、高池村、高塔村、庄子村、作坊村、胜利村、杨岭村,原马灯乡马灯村、三江村、陈湾村、纯阳村的行政区域划归开封镇管辖,导致预算总数增加,2019年结转6085638.36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080790.01元,上年都结转6085638.3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60766.78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5684.8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1351.36元、卫生健康支出1225324.18元、城乡社区支出1589390.91元、农林水支出支出18363572.28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1267.97元、住房保障支出556070元、其他支出3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开封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080790.01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2504397.01元,主要原因是剑阁县行政区划调整,将原碗泉乡,原迎水乡,原国光乡,原正兴乡龙虎村、郭沟村、金顶村、崇岭村、华山村。原高池乡灯塔村、青荣村、牌坊村、高池村、高塔村、庄子村、作坊村、胜利村、杨岭村,原马灯乡马灯村、三江村、陈湾村、纯阳村的行政区域划归开封镇管辖,导致预算总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60766.78元,占37.8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5684.89元,占2.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1351.36元,占5.68%;卫生健康支出1225324.18元,占4.03%;城乡社区支出1589390.91元,占3.11%;农林水支出支出18363572.28元,占43.92%;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51267.97元,占0.52%;住房保障支出556070元,占1.91%;其他支出3000元,占0.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1260766.78元,主要用于:2010104人大会议为151000元, 2010108代表工作为15000元, 2010301行政运行为10183772.97元,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为318000元, 2010601行政运行为492993.81元,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为100000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865684.89元,主要用于:2070101行政运行404495.82元,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为36000元, 2070801行政运行为425189.07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651351.36元,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4227.36元, 2080805义务兵优待为327124元。
4.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225324.18元,主要用于:2100101行政运行为563210.5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为500932.72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为161180.96。
5.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589390.91元,主要用于:2120101行政运行为1339390.91元,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为250000元。
6. 农林水支出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8363572.28元,主要用于:2130501行政运行为6713265.28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为86120元,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为11564187元。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51267.97元,主要用于:2150801行政运行为151267.97元。
8. 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556070元,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为556070元。
9.其他支出300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开封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304670.01元,其中:人员经费20714988.6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589681.3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开封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021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021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开封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增上25.28%。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调研、会议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开封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为50000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开封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开封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开封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开封镇人民政府1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用于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用于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等。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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