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指导意见(失效)

发布日期:2014-08-19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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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涉农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全县粮食生产再上新台阶,县政府决定对涉农部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集中支持全县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要求和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有力措施,整合涉农部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加强农田土地平整、灌排设施、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我县高标准粮食生产核心区,逐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与我县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田间工程、农田灌溉工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工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规划相衔接,科学制定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资金投向粮食生产核心区域

    (二)因地制宜,典型推动。根据不同区域类型,优先选择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开发潜力大、配套能力强、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区,建设一批示范工程,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结合农田灌溉工程建设,采取“集中力量、重点投入、综合开发、连片治理”的方式,连片整体推进,确保建设一片、成效一片、致富一片。

    (四)整合资金,集中投入。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各司其职、各计其功”的要求,整合涉农部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向高标准农田建设。

    (五)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发挥政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带动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工程实施,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农民群众成为高标准农田工程的建设主体、受益主体和管护主体。

    (六)分工协作,统筹推进。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和任务,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管、统一验收”,建立分合有序、协同推进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总体目标

    整合发改、财政、农业、国土、水务、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部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包括国家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项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田间基地设施工程项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国土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资金,集中支持粮食主产区以“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为内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打造我县粮食生产核心区,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到2015年,全县规划新增建设15万亩高标准农田,其中重点示范区2.5万亩,建成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站一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县政府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乡镇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点范畴,高度重视和支持项目实施,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事机构,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加强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强化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科学制定规划是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龙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编写规划。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由县农业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等有关部门联合编制。各地要全面深入地开展农田现状调查,掌握真实情况,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域和任务,合理安排年度计划。规划文本应包括规划背景、规划目标、区域布局与建设重点、建设标准与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内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由县政府审批。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各有关部门根据掌握的资金量、资金投向,确定各自的实施内容。按照“谁立项投资,谁组织实施”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各部委有关基本建设程序以及投资、核算、审计等相关管理规定,分别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

    (三)精心组织,有序实施。认真制定好年度建设计划是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重要抓手。县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按照《剑阁县十二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15)》组织实施。要根据审定的年度计划,确定建设地块、任务分工、考核检查、验收奖惩等事宜。选择年度实施项目,要严把选址关,确保建设地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年前不进行非农建设。有明确的区域范围,落实到具体的灌区。拟选项目建设地址应符合两大特征,一是农田大部分未曾整治,地块集中连片、开发潜力大、带动示范作用强;二是项目所在乡(镇)、村干部和农户有建设意愿,积极配合项目工程建设,管护措施落实到位。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要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进行项目设计、评估审查、施工建设和管理,实行水利、农业、农机等建设整体推进,综合治理,做到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基本实现园田化,达到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下田和顺畅通行要求。项目工程建成后,排灌网络需达到水源有保证,防洪有保障,排水有出路。

    (四)整合资金,加大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标准高、投资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和规划,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投入,按照资金使用性质和管理方式,整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县政府将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相关专项规划,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等用于农业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建立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要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吸引社会资金进行投入。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充分体现广大农民群众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人翁作用。

    (五)强化监管,确保实效。要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认真执行项目立项、设计论证、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制度,推进项目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实施进度对工程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禁滞留、截留、挪用、变相套取建设资金。要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健全完善运行管理长效机制,保证国家投资长期发挥效益。县农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细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指标,制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理办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工作督导和审查验收,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和质量达到要求,立项、设计、投资、施工、验收等符合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指标纳入项目乡镇政府考核目标,实行奖惩挂钩。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工作抓得实、管理好、实施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绩效差、问题突出的乡镇,暂停安排项目,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取消下年度项目安排。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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