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0-12-2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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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涛代表:

你好!你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王河镇现代农业园区(红杨猕猴桃园区)申报创建市级现代化农业园区”的建议》(第15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标准。根据《广元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评分标准》的相关要求,苍溪县、剑阁县、昭化区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种植业基地面积需要达到5000 亩,并按照种植业对有机肥的需求量,配套建设标准化养殖场。王河镇现代农业园区的发展规模有限,与市级农业园区的标准,差距较大,客观上不具备申报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条件。

二、市级相关部门对我县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要求。根据市级部门相关要求,我县现代农业园区近期的重点是发展粮油产业,按照要求完成万亩粮油产业带,因此2020年我县重点发展碑垭粮油现代农业园区,申报市级园区后,开展省级评星评级工作。

三、王河镇现代农业园区已被列为我县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王河镇现代农业园区目前是我县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对已有的现代农业园区做进一步的提升工作,并根据园区情况,针对性的扩大园区规模,具备申报条件的将申报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感谢你对剑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今后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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