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五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道北段423号;邮编:628317;电话:0839-660310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真实有效、及时准确、合法规范”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工作落实
(1)加强组织保障。积极主动,沟通协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发展,制定了《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完善了《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目录》,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研讨会,主动公开、重点公开信息内容涉及范围和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
(2)严格责任落实。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剑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制度引领,约束工作开展,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健全工作机制、领导机制,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3)抓实日常监督。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等方式,对各乡镇优抚信息公开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切实保障退役军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着力信息公开
(1)文件公开。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作并对外公开《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19年转业士官量化评分结果的公示》、《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的公告》。
(2)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累计41条,其中:剑阁县政府门户网站20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21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公示公告、为民服务事项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3)行政收费。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未进行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4)集中采购。本年度未实施政府集中采购。
(三)拓展公开渠道。
充分利用剑阁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市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类微信群、LED显示屏、手机短信平台等形式,及时公开党务、政务、政策等事项信息。重点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现有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完善,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的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退役军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3.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4.进一步拓宽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便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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