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土地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我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我县行政辖区内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及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3.代表县人民政府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拟定的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指导、监督方案的具体实施。
4.承担耕地转用、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查、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涉及全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编制土地房屋征收应急预案
6.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是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更好的完善我县城市功能配套,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顺利推进征收拆迁工作。
2.强力冲刺推进脱贫攻坚,保障挂联东宝镇贫困村-双华村83户、非贫困村-凉安村61户及高池乡非贫困村-牌坊村52户共196户建卡贫困户2019年实现脱贫摘帽。深入开展“进村、到组、入户”的挂联帮扶活动,对挂联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大政策倾斜力度,落实完善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对照脱贫标准,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安全住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五个方面全面推进,确保如期脱贫。
3. 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改善民生。(1)持续推动下寺、普安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争取今年内完成剑门关高级中学以西(水厂片区+高铁片区)、文广新片区、华侨城、教育园区、普安西街片区、普安城南路片区棚改拆迁工作,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2)强力推进盐店天然气净化厂征地拆迁工作,争取年内完成天然气净化厂拆迁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3)做好生物院931基地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成。(4)继续推进下寺、普安工业园区和军民融合产业园、国道108改线征地拆迁工作,确保产业发展用地需要。(5)加大城市综合体、李榕家风家规教育基地、普安印刷厂棚改、修城坝城市建设等项目房屋征收拆迁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消除“毒瘤”“困难户”“钉子户”等,净化征收秩序。(6)对2018年我县已取得的省政府批文建设用地第一时间发布征收公告,及时启动征收程序,科学组织实物登记,准确编制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做好我县经济社会土地要素保障的同时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不受侵害。7创新工作方法,依法做好县委县政府先行用地的前期工作,担当尽责。
4、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每月按期召开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积极与涉及征地拆迁项目的乡镇村组加强对接,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征地拆迁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
畅通信访信息渠道,坚持信访按时办理原则。按照县上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信访答复处理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坚持每月一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和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的效率和质量,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5、持续推进作风纪律深化年,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首先,完善《党员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使党建工作有章可循,逐步规范,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组织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其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岗双责”, 加强日常廉政教育和警示廉政教育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建立防控机制,把握好风险点防控。教育全体职工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放在首位、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把好总开关,克难攻坚。再次,根据征收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为适应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需要,分层分类开展专题教育培训,聘请测绘、评估、专业律师对上岗人员继续培训,在每个项目启动时坚持把业务培训放在首位,印刷宣传手册,先业务人员、后村组干部、再被征收人梯次培训,让政策标准触其灵魂,主动接受征收。再是,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与财政纪检组对接,涉及重大资金、人事等事项提前报备,定期组织单位职工认真学习纪检监察知识,确保我中心无纪律问题发生。
二、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总编制20名,其中事业编制管理岗位20人。在职人员总数28人,其中事业编制管理岗位20人,事业工勤人数8人(景区分流人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县土地房屋征收机构的通知》(剑编[2013]28号)文件精神,撤销剑阁县人民政府拆迁办公室、剑阁县土地统征办公室,成立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县国土资源局管理,其中涉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等具体业务受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指导。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卫生健康、住房保障支出。征收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245.3662万元。
(一)收入情况
县征收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245.36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366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征收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245.3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366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征收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5.36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3662万元;支出包括: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190.6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8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45万元、农林水支出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3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征收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5.366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90.6262万元,主要是剑门关景区分流8人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90.6019 万元,占77.68%;卫生健康支出11.845万元,占4.8%;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866万元占12.9%,;农林水支出0.5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10.3327万元,占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90.6019万元,主要用于:征收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1.586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8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扶贫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0.5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0.3327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征收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5.36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4.96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40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征收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相比降低5%。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征收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征收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19年,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5.366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90.6262万元,增加58.5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截至2017年底,县征收中心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0.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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