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人才回引计划”第四批人才公告及市人才办安排,现对拟回引人员杨柳同志进行公示。
杨柳,女,1991年2月出生,甘肃文县人(丈夫在青川工作),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保险业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法律职业资格证C,2014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甘肃省陇南市文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公务员身份,拟回引到我县人民法院工作。
公示时间自2019年12月24日开始,至2019年12月30日,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回引人员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监督电话: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9)6712380
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39)6609370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剑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