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9个村荣获“国家森林乡村”称号

发布日期:2020-03-0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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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乡村创建,是乡村绿化美化的抓手,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了第二批国家森林乡村认定名单其中剑阁县柏垭乡井泉村,城北镇水池村,连镇武五村,公兴镇文林村,汉阳镇云峰村,剑门关镇大房村,盐店镇五指村,江石乡五台村,东宝镇长梁村9个村被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国家森林乡村是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指导各地,运用一定的评价办法、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通过综合评价,将乡村绿化美化达到评价标准的乡村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是示范带动乡村绿化美化,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剑阁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大规模绿化全川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广元行动”决策部署,围绕“做足增量、管好存量、提高质量、激活能量”构建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的总体目标动员,全民参与在积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工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大力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把乡村绿化美化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明显成效。乡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农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指数不断增强。下一步,剑阁县将进一步拓展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成果,大力实施“绿化全川广元行动”,在积极创建省级森林乡村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国家森林乡村。

据悉,全国共计7586个村被认定,四川省累计445个其中广元市累计66个光荣上榜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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