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成立于2007年10月,县民政局主管,财政预算一级事业单位。现有在职正式职工3人,控制数人员1人,临聘保安服务人员1人,民政、残联、人社、卫计、教育等窗口单位派驻人员5人。中心主要承担县委、县政府惠民帮扶中心建设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及内部各“窗口”、“阵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目前,与县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全面贯彻落实“十大”救助制度。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来访接待,解决困难群众申诉难。向来信来访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答有关疑难问题;调处劳动纠纷;掌握、分析、反映的意见和诉求。二是生活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对前来求助困难群众,根据其反映的特殊问题,调查核实后,积极协同乡镇、村社,按照职能职责不变的原则,调动部门参与的积极性,用好政策,用活政策,确保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医疗救助,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难。对患重病、大病、长病的困难群众给予相应资助。协同民政、卫生等部门落实对困难群众的大病救助、医疗救助。四是就业救助,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难。充分发挥就业局和基层工会组织等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根据劳动力市场需要,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岗位培训服务。
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0.4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20万元,下降14.29%。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预算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0.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4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0万元,占81.15%;项目支出9.50万元,占18.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40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20万元,下降14.29%。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预算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20万元,下降14.29%。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预算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27万元,占73.9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2万元,占18.89%;医疗卫生支出1.62万元,占3.21%;农林水(类)支出0.50万元,占1.01%;住房保障支出1.48万元,占2.9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0.40,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9.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决算数为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决算数为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25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68万元、津贴补贴3.13万元、绩效工资5.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2万元、住房公积金1.48万元等。
公用经费10.65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3.40万元、印刷费0.91万元、水费0.85万元、电费1.79万元、差旅费0.87万元、工会经费0.1万元、福利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8万元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尽最大限度节约,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万元,占9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比2017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万元,完成预算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65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接待和外来学习考察批次人数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2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兄弟县区来剑考察学习7批次62人次0.42万元;困难群众临时应急接待冒儿头、住宿费等150批次320人次0.48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能够严格按照财政管理使用办法,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情况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不存在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情况良好,自评得分100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应急救助资金”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三)应急救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困难群众临时应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发现的主要问题:存在“懒人”多次求助。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严格身份认证,进一步审批程序,确保真帮实扶,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应急救助资金 | ||||||
预算单位 | 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万元 | 执行数: | 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5万元 | 5万元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 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 (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困难群众 临时午餐 | 20元/人 | ≥100人 | 120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外来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 | 150元/人 | ≥80人 | 72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困难群众 返家路费 | 100元/人 | ≥100人 | 118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困难群众 临时救助 | 200元/人 | ≥100人 | 125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促进社会 和谐稳定 | 社会程序 和谐稳定 | 社会程序 和谐稳定 | ||||
效益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困难群众满意度 | ≥95%
| 98%
|
(四)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应急救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应急救助资金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县惠民帮扶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2017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县惠民帮扶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惠民帮扶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养老保险经费和职业年金缴费。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成立于2007年10月,县民政局主管,财政预算一级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中心主要承担县委、县政府惠民帮扶中心建设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及内部各“窗口”、“阵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目前,与县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全面贯彻落实“十大”救助制度。
(三)人员概况。现有在职正式职工3人,控制数人员1人,临聘保安服务人员1人,民政、残联、人社、卫计、教育等窗口单位派驻人员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50.40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7.20万元,下降14.2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20万元,下降14.29%。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应急救助资金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应急救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应急救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同时,严格资金使用规范化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杜绝了违纪违规现象。
(二)专项预算管理。
应急救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规范实施,保障了困难群众临时应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发现的主要问题:存在“懒人”多次求助。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严格身份认证,进一步审批程序,确保真帮实扶,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
(三)结果应用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统一要求,规范资金来源及使用渠道,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定期公开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坚持公开透明使用每一分资金。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
(二)存在问题。存在的问题:一是没有非税收入征收及上缴任务,扣2分;二是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方面存在差距,扣1分;三是人才培养方面存在欠缺,扣1分。
(三)改进建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财务工作的绩效管理的重要性;二是增添措施,进一步激发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018年应急救助资金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评价实施方案情况:根据全县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定由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组织实施“应急救助资金”项目,按照年度5万元纳入单位年初预算,报请县财政局审核后实施,具体包括:困难群众临时午餐、外来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困难群众返家路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等。由项目预算单位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选择财政预算“应急救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切实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款专用,总体情况好,社会评价满意度高,自评得分100分。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剑阁县惠民帮扶中心“应急救助资金”项目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20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2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100 |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管理办法和剑阁县社会救助“十大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必须加大对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力度,符合当前最大的政治需要。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全县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规定,由县惠民帮扶中心组织实施“困难群众应急救助资金”项目。
2、项目管理
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困难群众临时应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项目绩效
2018年度项目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解决困难群众临时午餐,预计≥100人,实际120人,按20元/人次计算,年度支出0.24万元;二是解决外来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预计≥80人,实际72人,按150元/人次计算,年度支出1.08万元;三是解决困难群众返家路费,预计≥100人,实际118人,按100元/人次计算,年度支出1.18万元;四是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预计≥100人,实际125人,按200元/人次计算,年度支出2.5万元;以上四项累计支出5万元,目标完成率100%。
该项目的实施,困难群众最根本的利益得到了有效解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群众满意率达98%。
三、存在主要问题:主要是存在“懒人”多次求助、缺乏资格审查科学程序,救助对象不完全精准。
四、相关措施建议:进一步严格身份认证,进一步审批程序,确保真帮实扶,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
第五部分 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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