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部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够 |
责任单位 | 剑阁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范为民 |
联系电话 | 6601745 |
整改目标 | 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
整改措施 | 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12月底前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2019年起,每年开展“回头看”,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 完成75家“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 |
附件:剑阁县2018-2020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汇总表.docx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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