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7-09-19    浏览量:1862次    来源: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政策规定,制定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承担粮食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的建议;监督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临时收储政策,负责全县粮食余缺调剂,指导县内粮食销售工作;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提高全县粮食供应保障能力;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3、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指导全县储备粮体系建设。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县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在本县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工作。4、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县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5、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县级财政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制订全县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和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开展粮食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助做好优质粮油的推广、开发工作,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粮油龙头企业开展惠农服务。6、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指导全县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7、制订全县粮食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粮食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8、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抓粮油购销,夯实宏观调控基础。全行业共购进粮食13.2万吨,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165%。收购油菜籽2.3万吨,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176.9%。全行业销售粮油14.8万吨,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148%;销售食用油1.38万吨,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250.9%。全县粮食加工企业实现粮油工业总产值8.02亿元,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100.25%。完成省级储备粮轮换1万吨,托市收购0.35万吨,县粮油市场持续稳定,未发生因粮价波动引发不稳定因素。2、抓统筹争取,粮食安全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省加大我县省储、县储粮油指标投放计划,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我县粮油储备任务。2016年末,全县储备粮油规模达到6万余吨,创历史新高。3、抓规范管理,提高科学储粮水平。全县2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全面实现粮油仓储管理规范化。2016年4月通过省局检查组验收检查,全县库存的4.3万吨储备粮油数量真实,“三账”相符,仓储管理规范,粮食库存质量完好、储存安全。4、抓项目兴粮,改善仓储设施条件。强化项目争取,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556万元,完成县下达任务数3500万元的101.6%;实现招商引资引进企业2个,总投资5455万元,完成县下达任务数3500万元的155.8%;实现向上争取资金1124万元,完成县下达任务数1000万元的112.4%。强力推进项目实施,完成兴粮公司开封库区1万吨收纳库建设任务,9月份正式投入使用;完成省级“放心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完成2016年度粮食产后服务项目建设;发放农户科学储粮小粮仓2600个;完成国库海螺包库区智慧粮库试点项目建设。5、抓行政执法,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全年开展监督检查15次,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对全县粮食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了大小春粮油收购专项检查、政策性粮油购销活动监督检查、粮油库存例行检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转圈粮”专项整治等监督检查。取缔15家粮食经营户,对20家粮食经营户不按规定报送粮食统计基本数据的行为给予了警告处罚。6、抓挂联帮扶,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帮扶工作队,积极协助涂山乡迎新村脱贫攻坚工作。局机关18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122户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全年进村入户走访或电话联系挂联农户1000余人次。2016年局机关筹资8万余元开展“六送”系列帮扶活动,双抢时节“送农资”为贫困户送上优质化肥,回头看大宣讲召开坝坝会“送政策”,邀请农技专家举办培训班“送科技”,炎炎夏日“送清凉”为贫困户送上防暑降温药品,秋收时节“送项目”为贫困户免费发放科学储粮小粮仓,元旦前夕“送温暖”为贫困户送上优质粮油。积极协助迎新村争取并实施广电光纤入户、移动基站、村组道路硬化、土地治理和自来水安装等一批项目,较好改善了迎新村基础设施条件,为2017年整村退出打下坚实基础。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粮食局属县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20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3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40人,遗属补助人员11人,长期借调人员5人。内设办公室、仓储和产业发展股、调控股、监督检查股、财务股、人事股,固定资产总额657万元。管理四川剑阁国家粮食储备库、剑阁县兴粮粮油购销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两个国有粮食企业。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粮食局本年收入合计112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1.7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粮食局本年支出合计112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14万元,占18.38%;项目支出915.60万元,占81.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粮食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21.74万元。与2015年1934.8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813.13万元,下降42.0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粮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1.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31.13万元,下降42.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粮食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1.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7万元,占1.95%;医疗卫生支出12.88万元,占1.15%;住房保障支出6.38万元,占0.57%;粮油物质储备支出1080.61,占96.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21.87元,完成预算100%。

2、21005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6年决算数为12.88万元,完成预算100%。

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6.38万元,完成预算100%。

4、2220101粮油事务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165.01万元,完成预算100%。

5、2220199其他粮油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66万元,完成预算100%。

6、2220401储备粮油补贴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7、2220403储备粮(油)库建设:2016年决算数为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8、2220499其他粮油储备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08.6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粮食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粮食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99.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9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12万元,下降55.18%,其中: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8万元,减少7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8万元,增长130.23%。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费用减少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4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7万元,占59.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项目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9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596人,共计支出2.9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粮食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8万元,比2015年增加1.87万元,增长9.3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粮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粮食局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0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主要是剑阁国家粮食储备库用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维修晒坝支出。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粮食局(本级).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