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2019-03-14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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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管理县委讲师团。
    (2)负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级新闻单位的工作。对县广播电视局的工作实施统计、政策指导,对其事业单位实行方针、政策领导,管理外宣办和广元日报剑阁记者站。
    (3)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对县文化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对其事业单位实行方针、政策领导。
    (4)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员教育教材为编写;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领导县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5)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政治理课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宏观指导卫生、计生、科技、体育工作。
    (6)规划、部署、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规划、部署、协调全县对外、对港澳台的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8)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宣传口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指导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会同县委组织部负责对督导室、乡镇党委宣传员的配备与管理;制订全县宣传干部和有关宣传文化系统领导骨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和新闻、理论、文艺等方面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学校干部队伍和党组织建设按剑委[2001]41号文件建设和干部队伍人事管理按剑委[2002]9号文件执行。
    (9)负责提出全县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对宣传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进行协调。

(二)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县宣传思想文化战线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全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着力强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领力,着力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和影响力,着力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感召力,着力壮大和传承优秀文化提振文化供给体系创新力,着力增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战斗力,着力提升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党的建设凝聚力和创造力,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县域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新高地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1)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坚定不移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围绕主线抓好理论学习。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人民,推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切实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的丰富内涵,并以此为根本遵循,坚定用以统领剑阁各项工作。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统筹抓好学习和督促考核。组织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读本》《新时代面对面》等理论辅导书籍。

体现高度抓好理论研究。发挥理论武装对县委中心工作的思想引领和智力支持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组织好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活动和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市委“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谋划、县委四大战略目标和五大发展战略等确定一批重点课题。组织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开展理论研究攻关,推出一批优秀理论成果,为全县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在剑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坚持学懂弄通做实,深入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贯彻拓展阵地抓好理论宣传。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省委书记彭清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读书班上的讲话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等重大部署作为重要内容,凝聚共识、推动工作。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新时代、新作为”百姓宣讲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开展基层宣传、宣讲示范带头作用,精心组织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进基层”专题宣讲,持续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军营、进网络、进寺庙,切实把全县党员干部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做深做实主题宣传。积极参与全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大型主题采访活动,办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县域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新高地”专题专栏,深入宣传我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举措成效和典型事迹,展示推动党中央各项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剑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生动实践,反映全县人民对习近平总书记的衷心爱戴拥护。充分发挥媒体融合发展优势,运用网言网语准确生动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组织开展全县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大调研。

3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掌控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强化党性原则,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处置。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察重点监督内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完善剑阁县意识形态提示预警制度,切实做好定期提示、定向提示、定点提示工作,定期对全县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的辨析引导,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引导党外人士在意识形态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全面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和队伍的监管,重点加强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媒介、文化市场、学校课堂、各类论坛讲座和社科文学文艺协会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开展文化类“山寨社团”清理整顿行动,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积极稳妥做好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防止形成舆论漩涡和意识形态事件。

抓住关键,坚决打赢网上舆论斗争主动仗。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重双基、强双责”为抓手(即重基本规范、重基础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网站主体责任),坚持网络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有效管理,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全面落实“两个所有”(即所有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功能的传播平台都要被纳入依法管理范围,所有新闻信息服务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都要实行准入管理)。加大网上政策解读力度,策划开展网络宣传活动,深入实施好网民工程。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网络舆情处置“2445”工作法,加强网络舆情发现和跟踪研判,建立完善快速反应和指导处置机制,落实网络舆情联席会商制度和重大网络舆情报告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坚决打击网上政治谣言,批驳网上错误思潮。建好网络五支队伍,加强和改进网上舆论引导,建立网上正能量保护和扶持激励机制。抓好网络名人统战工作,加强网络社会组织建设。推进“清朗”“打假治敲”“剑网”等系列专项行动。深化网络扶贫行动。

4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为跨越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积极唱响“好声音”,树立剑阁良好形象。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全国“两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大力宣传治蜀兴川剑阁实践,加强热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稳定预期、增强信心;聚焦脱贫攻坚、项目投资、产业发展“三大主战场”和全面深化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全面依法治县、全面从严治党“三大保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等全县中心工作,科学设置外宣主题,提升宣传效果。

强化宣传策划能力,提高媒体融合发展程度。全力做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社会氛围营造和媒体采访衔接报道工作,做好5.12地震十周年纪念活动、剑门蜀道三国文化旅游节等重大活动、推介活动的对外宣传,不断扩大剑阁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大新闻发布工作力度,推进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做好依法治县、安全生产、防汛减灾、绿色发展、环境保护、民族团结、禁毒防艾、反邪教、科普、国家版图意识、交通、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发挥舆论监督正向作用,制定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新形势下县域媒体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设县级融媒体平台。积极参与全省感知中国·天府四川中(北)美洲行、古蜀文明全球巡展(西欧站、中东站)、“体验中国:发现最美四川”等系列外宣活动,配合做好海外华文媒体广元行和网络名人广元行活动。深度挖掘宣传好我县历史名人、蜀道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川北民俗文化,充分利用国内主流媒体合作平台开展全方位、大角度、立体式宣传,全面化解“说不出”“传不开”“叫不响”的具体问题,推动剑阁优势、剑阁特色和剑阁品牌走出去、响起来。

5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弘扬共筑美好生活的时代新风

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对党章和宪法的宣传教育。策划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完成好“5.12”汶川特大地震10周年纪念活动以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挖掘选树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典型。

加强社会宣传阵地建设管理。实施公益宣传平台传播工程,使用好新建设的社会宣传标语刊播阵地,严格执行宣传标语的设置审核把关制度,更好服务全县重大活动、重大主题、重要节点氛围营造。培育推荐命名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市级示范点。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打造“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精品线路。进一步加强爱教基地设施等建设管理和常态化使用工作。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和命名一批市级廉政文化基地。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宣传和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关爱帮扶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持续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引导、网络文明、诚信制度化建设等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和学雷锋志愿服务建设。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建立健全文明创建机制,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精心制定新一轮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推动农村道德积分激励机制和农村知客宣讲提质扩面。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青少年中华文化基因传承工程,高标准完成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6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文化发展活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广元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大力推动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民间文艺团体的扶持指导力度,深化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努力提升剑阁文化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主动性创造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持续开展“五个万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结对子、种文化”“三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把优秀文艺作品送到千家万户。

坚持稳中求进,逐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广元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继续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评价与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持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送欢乐下基层等文化活动。推进实施乡村文化振兴行动,持续开展千村文化扶贫行动,不断完善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坚持文旅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积极配合推进剑门蜀道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文博园建设等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启动剑门蜀道(剑阁段)保护修缮工程。充分利用“蜀道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川北民俗文化”等特色优势文化资源,深度开发特色文旅产品,完善宣传营销体系,擦亮“蜀道天险剑门关,世界奇观翠云廊”文化名片,彰显剑阁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魅力。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大力发展文化制造、广播影视、演艺娱乐等传统文化业态,围绕“文化+”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强化精品创作。深化马克思主义文艺观教育,组织引导文艺工作者聚焦历史文化题材、重大革命题材、现代生活题材,创作一批体现时代进步要求、彰显剑阁精神特质的优秀作品,奋力冲刺省级以上重大奖项。加强文艺队伍培养,鼓励支持业余文艺社团、民间剧团、群众演出队、乡土文化能人等积极创作演出,引导文艺工作者牢记文化担当和社会责任,不断提高学养、涵养、修养,造就一支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实施戏曲振兴工程,统筹推进戏曲进校园活动。完成2017年度优秀精神产品奖评选工作。

坚持以文化人,深入推进我县全民阅读工作。遵循公益普惠原则、正面引导原则、广泛参与原则、务实创新原则、示范带动原则,持续开展全民阅读“七进”工作。抓好青少年“时刻听党话 永远跟党走”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策划开展“耕读传家”乡村阅读行动,完善健全公共阅读服务体系。

7统筹推进文化惠民扶贫项目和脱贫宣传教育工作

抓好文化扶贫项目实施工作。要以方便服务群众为原则,把更多资源向基层倾斜,以促进文化小康为目标,加快建设和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实施好千村文化扶贫行动,实现本年度39个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全部达标,圆满完成文化行业扶贫任务。要将文化院坝建设与“四好村”、文明村创建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和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做好脱贫攻坚宣传教育及培育农村文明新风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宣传教育工作月度联席会议制度、例会制度、信息报送考核等制度。开展通讯员队伍业务培训活动,提高新闻采写水平和新闻要素收集能力。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政策法治、感恩奋进、文明新风”三项教育宣讲活动,向广大贫困户和各级干部群众讲透彻、讲明白中央、省、市、县脱贫开发政策及精神,大力营造脱贫攻坚自强自立的浓厚社会氛围。二是开展公民素质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常态化推进“感恩奋进,脱贫奔康”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文明村镇、“四好村”创建。以移风易俗为重点,倡导文明乡风,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农村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积极开展脱贫帮扶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三是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挖掘报道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总结成功经验。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信心和潜在动力,展示出剑阁脱贫攻坚工作的良好形象。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全县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党的建设

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六个带头实施细则、县委十条规定要求,坚决反对和防止“四风”,推动各项工作展现新作为、形成新气象。加强各代管单位和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全面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以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为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全面增强宣传思想文化干部的执政本领。突出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的政治标准,突出政治家、专门家、实干家的业务标准,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和理论宣讲队伍建设,配齐乡镇(社区)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文联、作协、社科联等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稳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分层分类分阶段做好干部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狠抓作风纪律建设。全县宣传文化战线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以作风纪律深化年为契机,开展好作风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种种表现进行坚决斗争,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既解决显性问题也解决隐性问题,既解决表层次问题也解决深层次问题,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继续加强警示教育,大力弘扬廉政文化,让遵规守纪成为自觉、成为习惯。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部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我部编制情况为:单列行政管理编制1名;行政编制13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县文联、社科联参公事业编制4名;县新媒体管理中心事业编制8名;县网信办事业编制7名;作协事业编制2名。共有行政编制14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参公事业编制4名,事业编制17名,合计37名。 截止 2018年 12月 31日止,职工人数27人,其中公务员13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编制人员 13人。本单位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18年收支总预算553.7514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0393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18年收入预算553.7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3.751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18年支出预算553.7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3514万元,占49.91%;项目支出277.4万元,占50.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3.751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0393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3.751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43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7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404万元、农林水支出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3.751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039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4377万元,占85.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743万元,占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404万元,占2.5%;农林水支出18万元,占3.3%;住房保障支出11.299万元,占2.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16.03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5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4.874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4.14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脱贫攻坚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1.299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6.35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4.56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1.7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

(一)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中共剑阁县委宣传部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代管的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机关脱贫攻坚支出。
  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支科目支出预算表

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5-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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