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定和执行剑阁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县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 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的实施办法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
5)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6)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7)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11)负责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负责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14)承担剑阁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5)承担剑阁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剑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剑阁县财政局2020年重点工作
1)依法加强征管,精心组织收入。
紧紧咬住全年收入目标,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加强财政收入调度,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收入依法征管工作。同时,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努力实现应收尽收,通过提高税收贡献率,做大、做优财政收入“蛋糕”。
(2)积极争取项目,加大培植财源。
在改善民生和经济调结构、转方式、增动能大形势下,千方百计围绕财税增收抓发展。把发展实体经济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培养发展创税高的大企业、大项目,重点跟踪分析房地产业、金融保险等重点企业、行业税收入库情况。更加注重本地资源转化,注重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加大对财政增收的企业扶持力度,做大做强工业园区。
(3)优化资金调度,保障重点支出。
加大财政社保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及时兑现各项补助补贴政策。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等制度。大力保障财政教育支出,积极落实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政策,支持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职工养老和医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各项政策措施。加强财政资金调度,优先保障民生和重大工程项目,特别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努力为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4)坚持财政改革,全面依法行政。
一是狠抓预算管理。严格执行人代会通过的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审核。严格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特别是涉及民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三是继续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进一步压缩、清理部门财政性结转结余资金规模,统筹使用好存量资金。四是强化财政绩效评价,重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成果转化。五是做好风险防控。规范暂付款项管理,保障国库资金和专户资金安全;深挖聚财,控增化存,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以金融风险防范宣传为切口,以强化信用风险管控、非法集资排查、准金融机构监管为抓手,牢固金融风险底线。六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国有企业内在活力。七是科学研究处置国有存量资产,增加国有资产经营、变现收入。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财政局总编制63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参公编制18名,事业编制19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66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参公人员18人,事业人员19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6人。固定资产总额339.78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财政局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财政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 18242754.15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979063.15元,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增加了项目评审经费支出;二是增加了各种保险及公务费;三是增加了上年结转金额。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财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18242754.15元,其中:上年结转2872599.03元,占15.7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15370155.12元,占84.2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财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18242754.15元,其中:基本支出8587869.31元,占47.07%;项目支出9654884.84元,占52.9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财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242754.15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979063.15 元,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增加了项目评审经费支出;二是基本支出增加了各种保险及公务费;三是增加了上年结转金额。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70155.12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入2872599.03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16509.3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838.56元、卫生健康支出373919.28元、农林水支出25000.00元、金融支出5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329487.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财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70155.12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1064664.12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增加了项目评审经费支出;二是基本支出增加了各种保险及公务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43910.28元,占9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838.56元,占4.86%;卫生健康支出373919.28元,占2.43%;农林水支出25000.00元,占0.2 %;金融支出50000.00元,占0.3 %;住房保障支出329487元,占2.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279158.36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92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局财政票据工本费、电子票据维护支出,会计培训支出、文印费、债务核实及申报工作。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0年预算数为1500000元,主要用于:乡财县管、村财乡管系统网络维护费200000元;乡镇部门金财网络费1000000元;财政预算管理信息平台维护服务和运行费200000元;债务系统软件维护费100000元.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8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00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824751.92元,主要用于财政投资评审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4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评审中心聘请人员公务费140000元、乡镇机构改革财务移交工作经费1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747838.56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82783.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91135.6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29487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5000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经费支出。
13.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0000元,主要用于:金融工作业务开展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财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55155.12元,其中:人员经费7753292.1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01863.0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财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1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1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未安排部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171000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财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剑阁县财政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财政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剑阁县财政局属于一级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01863.01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39349.01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剑阁县财政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剑阁县财政局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剑阁县财政局2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本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费用。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事业单位(评审中心人员)的基本支出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主要用于财政评审中心聘请人员基本支出及乡镇机构改革财务移交工作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指单位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指单位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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