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鹤龄镇化林村农业园区土地整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17年11 月 20 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四川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规定,剑阁县审计局对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的鹤龄镇化林村农业园区土地整理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8月,该项目经县发改局《关于鹤龄镇化林村农业园区土地整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剑发改发[2014]222号)文件批准立项,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整理土地256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56亩;概算投资247.95万元,来源为灾后重建项目结余资金。
经比选,该项目由四川世荣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选承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送审结算不实及建设单位未编制财务决算。该项目报送竣工结算投资2,097,822.00元,审计核实工程投资1,850,284.00元,审减工程投资247,538.00元。该项目业主未组织竣工结算审核,未编制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剑阁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送审结算不实及建设单位未编制财务决算的问题,责令建设单位据实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申报财务决算批复和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具体整改情况由剑阁县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向社会公告。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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