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研究拟定农业畜牧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3)负责农业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起草农业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实施办法; 负责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4)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意见;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信息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负责主管本县范围内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负责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的监督管理。(5)研究提出农业畜牧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拟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6)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7)拟定农业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8)拟定农业畜牧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管理工作; 负责农业植物、畜禽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种子选育、审定、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农业畜牧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制定农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遴选及实施: 指导农场经济体制改革; 负责农场的管理和农场国有土地的管理工作。(10)负责行业植物、畜禽产地和调运检疫工作; 负责农产品残留、残毒检测监控和市场准入工作; 组织指导农作物病、虫、草、 鼠害综合防治工作。(11)开展牲畜品种改良、疫病防治等工作。(12)农业机械推广与农艺相互融合的新技术推广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建设农业强县的关键一年。全县农业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一个稳中求进、跨越发展的工作总基调,扭住乡村振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两个总抓手”,聚焦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脱贫攻坚“三大主战场”,精准用力优势特色产业壮大、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综合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六大重点工作”,持续夯实党和队伍“两大建设”,农业经济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人社局下属二级单位4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其他事业单位40个。主要包括:县人社局机关、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县居民社会保险局、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人才交流中心和39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农业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6423.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农业局2018年收入预算64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23.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农业局2018年支出预算64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6.6万元,占98%;项目支出126.9万元,占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农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23.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23.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4.8万元、农林水支出499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农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23.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760万元。主要是2017年预算有土地确权基金476万元、而2018年没有基金预算、其次是单位在职干部退休人员增加多,人员减少从而导致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57万元,占12.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4.8万元,占5.21%;农林水事务支出4999.9万元,占77.84%;住房保障支出264.23万元,占4.11%。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0.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999.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高层次人才引进安家补助、遗嘱人生活补助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14.5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和抚血金费用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3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污染治理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64.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财政部预算的基本工资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业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2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00.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4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农业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单位车辆的加油、过路维修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社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农业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县农业局有3辆车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农业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运行: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农林水(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指反映生态环境保护的其他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县人社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表
表4-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表4-3.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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