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研究拟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制定或拟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县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根据县政府授权,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行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能;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移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
8.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9.协调外地在剑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154.7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4.70万元。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154.70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5.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0万元,其他支出3.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医疗卫生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5.6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运行和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其他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监管项目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9.70万元,较2014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严控因公临时出国(境)规模,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6.70万元,公务接待90批次,共计 59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资管理、国企管理、融资、固定投资、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1辆,其中:轿车1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用于保证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业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2.20万元。
附表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附表二: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附表三:2015年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附表四:2015年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附表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附表六:2015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表七: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剑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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