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D-2018-81
本项目经剑阁县以工代赈办公室以剑赈函【2018】13号批准建设,项目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随机抽取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抽取竞争。只有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的谈判申请人,才有资格被邀请参加固定价抽取竞争。
一、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 剑阁县西庙乡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剑阁县2018年西庙乡石柱村易地扶贫搬迁通组水泥路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西庙乡石柱村 |
实施时间 | 60个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建设资金 | 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资金 |
其他 |
二、资格要求
(1) 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需要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建造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随机抽取。
(4)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并成功缴纳足额保证金。
三、报名及交纳保证金
(1)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谈判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18 年6月14日发出谈判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6月22日18:00时截止。
(2)谈判申请人报名并获取文件地点:凡自愿参加本项目谈判申请人,于报名时间内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http://ggjy.cnjg.gov.cn)上下载文件。
(3)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参加谈判申请者在报名时免费获取文件。(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的“投标指南”中查看)咨询电话:0839-6601831, 0839-6601813。
(4)谈判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谈判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二。
(5)本项目(合同段)项目业主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发包价、谈判保证金一览表。
(表二):最高限价和谈判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发包价 | 谈判保证金(5%) | 备注 |
施工1 | 固定价 | 28.72 | 1.4 |
四、随机抽取中选人
(1)项目业主以谈判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本项目申请资料提交起止时间:2018 年6月26日9:00时至2018年6月26日9:30时。
(3)本项目申请资料提交及谈判地点: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谈判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进行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谈判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提供相关资料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3)申请人应提供的资质资料: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谈判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⑧以上所需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中选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将不予退还中选人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全称):剑阁县西庙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781235155
附件:谈判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剑阁县西庙乡人民政府(公章)
2018年 6 月13日
一、谈判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抽取时所派的委托代理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竞争性谈判公告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若我方中选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自愿接受招标人没收谈判保证金的处罚。
2、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上为我方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无条件接受半年内四川省范围内市场禁入处理。
谈判申请人:(盖单位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谈判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证明)扫描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年月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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