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实施,各项产业、项目的大力建设,我们迎来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引领今后发展的引擎持续增强。只要我们坚定发展的信心,增强抢抓机遇的意识,谋在先、干在前,就一定能推动镇村品质面貌和产业质量效益双提升。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加快融入新老县城发展,加快推进石洞沟园区建设,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全力开创“富裕汉阳、和谐汉阳、魅力汉阳”发展新局面。
围绕上述思路和目标,结合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始终紧紧围绕党中央,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新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在强抓党员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凝聚人心、服务群众的作用,始终秉持“严”与“实”的作风,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坚持决战决胜,交出汉阳发展新的答卷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尽锐出战,实现795户2718人脱贫。巩固提升795户2718人收入水平和帮扶成效,实现稳定脱贫。紧盯产业就业,提升基层基础,精准开展教育、健康扶贫,推动住房、金融、社保等各项扶贫政策落地见效。对重病、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孤寡老人、独居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加大帮扶力度,提高其收入和生活水平。加大对收入略高于贫困线家庭的扶持力度,建立返贫预警机制,防止因病因灾因学致贫。加大各级考核评估、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中反馈问题整改力度,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三)坚持聚焦聚力,探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扎实推进“三大革命”。深化垃圾、污水、厕所革命,对各村尤其是偏远地区保洁工作效果进行考评,从源头抓起,建立健全责任、督查机制,高质量完成农村改厕任务。以乡村规划为引领,探索做优“田园、菜园、林果园、小游园、小微园、新家园”。鼓励土地集中连片流转,逐步降低流转费用,支持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发展,注重培育农产品品质、品牌。启动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统筹交通条件、产业发展、人文特点、风俗习惯的因素,以设施完备、居住集约为目标,精细谋划未来乡村布点规划。
(四)保障改善民生,增强人民共享发展的获得感
一是扎实实施民生工程。落实好“十件惠民实事”,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农村医保、低保、五保、残疾和大病救助等工作,改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道路管护等工作。二是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大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力度,确保了社会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应急管理,坚持不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做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等防灾减灾工作,强化舆情应对和网络舆情监管。三是统筹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支持和服务中小学教学教育,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努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和健康服务工作;着力加强人民武装工作,积极做好国防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
(五)强化干事担当,推进政府治理能力
一是加强政府自身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强化“法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意识。依法定期向镇人大报告工作,办好建议、提案,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和制度,深化政务公开。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三是强化责任担当。要自觉强化看齐意识,加快转职能、提效能,做到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监督、问责等制度,努力营造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环境氛围。四是推进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强化对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扶贫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的监管,严格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制度。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总编制31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7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36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12人,工勤人员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无下属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支总预算9979416.91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57926.91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3530205.18元、乡镇行政区域改革。
四、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9979416.91元,其中:上年结转3530205.18元,占35.3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49211.73元,占64.6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9979416.91元,其中:基本支出6317931.73元,占63.31%;项目支出131280元,占1.32%;上年结转3530205.18元,占35.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79416.91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57926.91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3530205.18元、乡镇行政区域改革。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79416.91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30205.18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2107.71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8495.9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443.04元、卫生健康支出186397.02元、城乡社区支出455150元、农林水支出5493285.18元、住房保障支出136538元。
(一)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49211.73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减少1572278.27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乡镇行政区域改革。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2107.71元,占43.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8495.96元,占7.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443.04元,占6.47%;卫生健康支出186397.02元,占2.89%;城乡社区支出50000元占0.78%;农林水支出2373430元,占36.8%;住房保障支出136538元,占2.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20年预算数为2782107.71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包括办公费用。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20年预算数为508495.96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站相关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20年预算数为417443.04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
4.卫生健康2020年预算数为186397.02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50000元,主要用于:村建所相关费用。
6.农林水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373430元 ,主要用于:村级相关费用、垃圾转运费。
7.住房保障2020年预算数为136538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49211.73元,其中:
人员经费4748149.6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69782.0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745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745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0%。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均为0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无下属局机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5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类)·····(款)·····(项):指··········。
(四)·····(类)·····(款)·····(项):指·····。
···············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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