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剑阁县财政局汇总,2020年全县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001.93万元,比2019年减少预算数减少2.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41.93万元,比2019年减少27.07万元,下降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安排101万元),比2019年增加25万元,增长2.4%。
2020年,县级各部门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为切实保障相关部门公务用车正常运转,2020年,在不增加“三公”经费总额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三公”经费内部结构,压减了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了公务用车购置费。
剑阁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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