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0-11-26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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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剑阁县委、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9]2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组织起草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定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落实。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挂牌成立及人员到位。2019年3月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挂牌成立明确职能职责、落实办公场地、硬件设备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县乡村服务保障体系全面建成。按照“六有”建设标准,“一中心两站”挂牌工作在全市率先全面完成。县服务中心为副科级。57个乡镇服务站由武装部长兼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并配备了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579个村级(社区)服务站明确了专人负责。在北京建立异地退役军人服务站1个。

2、着力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化解工作,落实领导、股室分案化解机制。制定了《信访工作制度》和《信访处置预案》。二是深入开展攻坚化解年活动。调研走访48人次,召开专题分析会议,推动矛盾化解。建立带案下访机制、上门息访机制,主动深入重点信访人家中面对面解决问题,全力息访息诉。截止11月底,我局接待来访人员1800余人次,共处理信访件61件,其中全国退役军人信访系统3件,省信访系统10件,书记市长信箱6件,市局交办件17件,书记县长信访15件,县领导交办10件。已办结61件,办结率100%。

3、扎实推进安置就业工作

一是做好安置工作。2019年我县接收退役军人127人,自主就业111人,发放2018年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434.7万元。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完成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工作安置16人。二是全力推进社保接续工作。召开全县业务培训会,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通过张贴公告、电视台、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宣传。截止11月,已受理992人,养老保险已核查672人,医疗保险已核查923人。三是做好创业就业和培训指导工作。联合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制作退役士兵返乡“两卡一册”,介绍回乡办事流程和就业创业专项知识。与县职中合作,成立专班培训机构,进行中级以上专业职业技能免费培训20人;与剑州驾校合作,对71名参加驾驶技能培训退役军人进行培训补贴,支付培训补贴14.2万元;与县教育局合作,为141名退役士兵申请大专以上教育,并按规定享受学费减免和国家助学金资助;组织“丽广”东西部扶贫校企合作(专场)招聘会,100余名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进场求职,约56人成功就业。

4、崇军拥军氛围更加浓厚

一是做细信息采集。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已完成信息采集18000人。二是用心用情悬挂光荣牌匾。隆重举行了悬挂光荣牌启动仪式,有序高效推进各级光荣牌悬挂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悬挂光荣牌18000余个。三是扎实做好优抚褒扬。结合建军节、国庆节等节日广泛开展军地座谈、军民联谊,为部队官兵送温暖、送医疗、送文艺、送政策、送服务等“五送”活动,组织县乡村层层召开庆祝建军92周年座谈会100余场次,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8000余人,为为驻剑部队官兵赠送生活和医疗等物资价值达20余万元。以“赞颂辉煌成就、军民同心筑梦”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电视台、剑阁发布上集中宣传“抗美援朝老兵”荣获三等功的92岁英雄杨代良、在扶贫一线担任第一书记的转业士官张钟宝、自主择业的创业典型剑州驾校校长李彬章等10余名英雄和先进事迹。结合“清明”、“9﹒30烈士公祭日”等节日组织军烈属、退役军人、驻剑部队官兵、县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干部群众代表等开展公祭活动,深切缅怀革命先烈,传承弘扬革命烈士精神。四是用尽帮扶政策。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500万元建立了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并出台了《管理暂行办法》,积极解决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家庭的生活困难。截至目前,帮扶关爱困难军人38人,解决困难帮扶资金13.53万元。

5、狠抓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成立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主抓,各乡镇部门合力推动,切实做到“三优先”,即涉军议题优先研究、涉军难题优先解决、涉军活动优先保障。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思考,“一体化”推进,“一条龙”服务,努力打造退役军人之家。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及双拥工作纳入年度任务目标考评内容,不定期组织开展政策落实调研督查。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其中,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局党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次,开展革命传统教育2次,先进典型学习2次,警示教育1次,“初心夜学堂”9期,共征集意见建议6条,检视出5个方面12个问题。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开展走访调研,完成3个专题调研报告,确保调研成果得到有效转化,有效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效发展。三是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我局挂联帮扶剑门关镇贫困村大房村及非贫困村元安村。派驻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帮扶扶贫户43户139人。深入开展“三同三进”、“大走访”及“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等,帮扶取得明显成效。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4739.10、支总计3768.56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970.54万元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情况。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739.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39.1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76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4万元,占3.13%;项目支出3650.62万元,占96.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4739.10万元、支总计3768.56万元。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8.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对比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8.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8.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94万元,占3.13%;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56.53万元,占99.67%;卫生健康支出8.79万元,占0.23%;住房保障支出3.24万元,占0.0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68.56万元完成预算79.5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9.8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50.50万元,完成预算71.3%。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决算为456.16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050.84万元,完成预算87.74%。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10.06万元,完成预算97.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享受补助人员自然减员。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4.17万元,完成预算23.57%。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63.72%。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28.33%。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教育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预算5.9%。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2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是全年数,但我单位是机构改革于新成立单位,执行数为三个季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2.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完成预算100%。我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退役军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0万元,我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比较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单位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但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项目属于涉军涉密范围,项目绩效不予以公开。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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